戴国斌|李贽在姚安的民族观浅识
李贽(1527-1602),原姓林,入泮学册,为林载贽,旋复其姓李。避胜朝庙讳,去载字。字宏甫,号卓吾,温陵等。福建泉州晋江人,回族。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少数民族进步思想家和文学评论家。在学说思想上,著作很多。其生前著作屡被焚禁,本人也被瘐死狱中,历朝毁誉不一。德国汉学家福兰阁在《十六世纪中国之思想斗争》一文中评价说:“不慑于维护正统者之淫威而钳口,且放力行其所是,端视贞毅,不重颖达,夫身家且不保,遑论爵禄矣。而当时尚多有能为思想人格之自由作殊死战者,李贽则其一也。”在文学上,李贽力倡“童心说”,开明末“公安”、“竞陵”派“性灵说”之先河。曾对《水浒传》、《三国演义》、《三国志演义》和元,明戏曲的《西厢记》、《拜月亭》、《红拂记》、《玉合记》、《琵琶记》等许多著作进行过评点。将中国白话小说和戏剧创作的地位大大提高了一步。
1577年(万历五年),51岁的李贽离开南京国子监,出任姚安知府。居官三年,万历八年辞官,九年出滇。此后再没有涉足官场。李赞在姚安的三年是其人生和思想的重要转折时期。一方面在这里是他仕途的终结,经历了由官到民的转变;同时又是他新生活的开始。另一方面是在这期间,他亲自接触了边疆少数民族,切肤地体会到了他们的苦难,认识到了“驱民为盗”这一民族起义的社会实质,其根源是政治腐败,罪在统治者。他在《因记往事》中说,国家专用没有真才实学、思想迂腐的伪君子这一夥人,“必乱天下”。又说“直驱之使为盗也”,“则虽不欲作贼,其势自不可尔。"这对他后来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也促使他在其辖区内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民族间团结的顺应民心的政策。并受到了各民族群众的欢迎。
(姚安李贽铜像)
一、李贽就任姚安知府时期的社会历史背景。
李贽所生活的时代已是明朝末期,明王朝的大厦已根摇基动,柱倾梁斜。封建政权岌岌可危,风雨飘摇了。由于反动统治阶级的没落统治,土地兼并不断加剧,使广大农民纷纷失去了土地。苛捐杂税有增无减,全国数以百万计的农民被迫逃亡。阶级矛盾日益激化。从十五世纪初期起,因为朝政腐败,导致了边防空虚,海上的倭寇和北方的鞑靼贵族交相侵扰。民族矛盾也日趋尖锐。明王朝内外交困,危机四伏。各地的农民起义连续不断,且规模越来越大。其中著名的如还在李贽出生前的1510年河北刘六、刘七领导的农民起义,这次起义军曾三次进逼京师,《李贽思想研究》(一)中说:“几危宗社”,震动不小;稍后的还有1522年的山东王堂起义。作为西南边陲的姚安地区,各民族人民的苦难比内地更为深重,真可谓是苦不堪言。因封建统治者长期沿袭“贵中华,贱夷狄”的传统,采用“君子之治”的施政方法,对少数民族动辄严刑苛法,残酷镇压,无理抓捕。迫使少数民族闲箐深居,“有苦莫伸”。民国《姚安县志》载“滇南夫役之苦,未有如姚安之甚者。” 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激起了少数民族人民的不断反抗。洪武十六年,姚安彝族首领自久在东山寨子山率领彝族群众扯旗起义。大姚、盐丰等地的各族贫苦群众相继响应。有力地打击了明王朝的统治。1565年,武定地区又爆发了少数民族联合的大起义,反抗明朝政府的残暴统治。民国《姚安县志》记载,1573年(万历元年)姚安铁索箐彝族首领罗思率领受苦的彝族人民群众起义。起义军杀死了郡守,自造印鑑,号称“冲天铁面大王”,后被巡抚邹应龙讨平,结局很惨。李元阳在《巡抚邹公平铁索岭记》中描述说:“林莽之箐、飞火烛天、伏崖窟者、焚骨纵横;投江流者、漂尸蔽浪、崖塞壁立、陟之无从。贼有储食、特以为固。公令将吏、密求水道而断之,贼多枕粟而死。”甘仲贤在《铁索箐怀古》中也云:“……豨突鸱张当明季,罗思小丑敢纵恣。易头解支矜术奇,浪剑郁刀恃兵利。肘后伪印如斗悬,头上椎髻成群至。刳剔孕妇烹孩童,茫茫大地洒腥风。赤石、獛獭齐蠢动,燎原狂焰射天红。关西兰谷邹司马,镇抚滇南斧钺假。威弧西射埽搀枪,大声疾呼振聋哑。先梼赤石崖中穴,势如破竹刃迎节。迅覆铁索山中巢,摧枯拉朽何足灭。渠魁授首胁从贳。咸与维新使自洁。如雷如霆威信张,夷民感泣汉民悦。……”长期的战乱和统治者对少数民族一贯的歧视,甚至血腥镇压造成了非常悲凉的境况,《大理府志》记载说:“元、明两代滇中士酋祸变几无宁岁”,李贽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就任姚安知府的。他所面对的是兵事之后满目荒败的姚安。对此情景,李贽心情颇不平静,曾撰写一联云:“从故乡而来,两地疮痍同满目;当兵事之后,万家疾苦总关心。”形象地描写了当时的情景和他作为一方知府要关心百姓疾苦的心情。
二、李贽在姚安对待少数民族的态度和做法
李贽到姚安后。认真总结了历朝统治者对待少数民族的政策,分析了云南的历史和现状后认为,在治理“边方杂夷”(李贽《焚书·感慨平生》)上沿袭“贵中华、贱夷狄”,采用“君子之治”的传统,对少数民族实行严刑苛法,残酷镇压是行不通的。只会导致民事增多,官逼民反。只有采取“恒顺于民”、“至人之治”(李贽《焚书·论政篇》)的施政方针,才能加强民族间的团结,促进发展。他反对破坏民族团结,屠杀少数民族的做法。盼望着“与军与夷、共享太平。”(李贽《焚书·感慨平生》)他认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不能每一件事都用法律制裁,只要没有人告发,便可装聋作哑,何必去追究。并积极将这些思想付诸实践之中。1578年,巡抚刘维在永昌召开大理、鹤庆、姚安三府联防会议,布置围剿北胜州(今永胜县)少数民族起义的对策。李贽在违抗不能执行不愿的情况下,采取了消极抵制的态度。会后带下属官吏游览大理鸡足山去了。并在鸡足山住了数月,与和尚和同僚官吏讲经论佛。其间他写下了《念佛答问》、《六度解》、《二十分识》、《四海说》等。这个举动实际上是一种无奈的回避。其次是在姚安期间,李贽继承和推行了诸葛亮对待少数民族所采取的“和抚”思想,很注意团结少数民族中的上层人物,做好土司头人的工作。姚安彝族土官高金膺在平定缅甸贵族侵犯云南边境时有功,朝廷赐给四品服。李贽写了《贺世袭高金宸膺奖序》向其祝贺。并告诫他不能“恃功而骄”(李贽《贺世袭高金宸膺奖序》)。要维护土官流官并举的制度,维护安定统一。利用土司头人在本民族中的影响来治理少数民族地区,以求得民族的安定团结,减少和消除少数民族上层和中央政权的矛盾。这与诸葛亮七擒孟获使“夷相安”的思想方法是一致的。同时,李贽还采取了一些对民族团结发展有利的措施,允许少数民族走出深山,与各民族交往,进行贸易,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困难。鼓励他们繁殖人口,发展生产。这些无疑对加强民族间团结、安定社会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第三是顺应民心民情,尊重少数民族习惯。火神是彝族所崇拜的大神,凡彝族家中堂屋内均设有火塘,千年不熄。且民间尚有许多祭祀火神的大典,如火把节等。至今彝族还将其称为火的民族。李贽到姚安时,姚安地区的少数民族特别崇拜鬼神,要求修建一座火神庙,他顺应了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在城东修了光明宫。民国《姚安县志》载:“初,姚民数被火灾,贽为坛祈祷,遂免焉。及建光明宫于城东门外以祭火神。”李贽并写有《光明宫记》一文。在当时,这不能不说是李贽顺应民心民情的一个举措。另外,李贽还有《重修瓦仓营土主庙碑记》一文传世。文曰:“居民于嘉靖乙卵重修,告完,熔铸土主一尊,龙王,水草,五谷众神。……余惟醯首罗,佛教正神,滇省远在万里,然在处处崇信是神者众,非淫祀也。是神感应,如水印月,不择长江细流,普摄大千,是乡香火崇祀宜尔也。”土主也是姚安彝族所崇拜的一个重要的神。在彝民的心目中,神界里的土主是分管一方人家家运的有实权的神。李贽能主修土主庙,并不以愚昧视之。而解释说:“非淫祀也。”同时又进一步说明:“是神感应,如水印月,不择长江细流,普摄大千,是乡香火崇祀宜尔也。”一方知府为一座少数民族的土主庙亲自撰写碑记,真可谓是用心良苦,难能可贵矣。第四是李贽很注意务民族地区之民事。姚安城西三十公里有一条大河叫连厂河,发源于姚安西园鹤山,东北行汇入渔泡江(金沙江上段)。两岸居住着少数民族,这里是古代中原内地通往大理及滇西的咽喉,也是古代著名的南方丝绸之路(姚嶲道)的必经要道。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但长期以来,每逢阴雨,河水上涨,交通就阻断,给当地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也影响了两岸的生产和交流贸易的往来以及这条“国道”的畅通。在李贽的倡导下,组织当地各族人民修了一座双孔桥,沿用至今。440多年来,对促进两岸民族的交流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后人为缅怀李贽的功德,把该桥命名为“李贽桥”。
三、李贽在姚安的民族观浅识
李赞在姚安治理政治的过程中,通过总结了历史的和当时现实的经验,提出了对待少数民族的“恒顺乎于民”、“至人之治,因乎人者也”(李贽《论政篇》)的主张。他对宋、明以来束缚人们思想的“君子之治”提出了批评。倡导要“因性牖民”,并企图实施“将民实自治”(李贽《重修瓦仓营土主庙碑记》)的理想。他希望实现各民族间的平等和共同繁荣进步。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加强民族间的互相往来交流,兴办各种公共事业等。以期达到和睦相处、安居乐业,没有斗争的宜静世界的目的。实现他“与军与夷,共享太平”的政治抱负。李贽的这些民族观和对待少数民族问题的态度做法在当时是十分进步的。就是在今天看来也仍具有相当的价值。李贽的政治主张和思想观点在他的《论证篇》(为罗姚州而作)一文中作了深刻的阐述,文云:
“……盖予常闻有道者,而深有感于因性牖民之说
焉。夫道者,路也,不止一途;性者,心所生也,亦非一种已也。有任于士者,乃以身之所经历者,而欲人之同往,以己之所种艺者,而欲人之同灌溉,是以有方之治而驭无方之民也,不亦昧于礼欤?且夫君子之治,本诸身者也;至人之治,因乎人者也。本诸身者取必于己,因乎人者恒顺于民,其治效固己异矣。夫人之与己不相若也。有诸已矣而望人之同;有无诸己矣而望人之同。无此,其必不恕也。然此乃一身之有无也,而非通于天下之有无也。而欲为一切有无之法以整齐之,惑也。于是有条教之繁,有刑法之施,而民日以多事矣。其智而贤者,相率而归吾之教;而愚不肖,则远矣。于是有旌别淑慝之令,而君子小人从此分矣。岂非别白太甚至而导之使争乎?至人则不然,因其政不易其俗,顺其性不拂其能。闻见熟矣,不欲求知新于耳目,恐其未寤而惊也;动止安矣,不欲重之以桎梏,恐其絷而颠且仆也。……”
李贽的这些思想观点和上述谈到的对待少数民族的施政措施,不能不说是他认真总结了当地自久、罗思等历次少数民族起义的教训、分析了明末的整个社会状况以及他在姚安施政过程中经验思考的结晶。这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对后人都是有意义和参考价值的。
四、李贽的民族思想在施政中的效果
在封建社会里,李贽企图实现各民族之间平等的“共享太平”社会,这完全是一种幻想,不彻底地打破腐朽的社会制度,各民族之间的平等是根本无法实现的。但作为一个进步思想家和一方统治者的李贽有这样的思想,对他的施政过程是有影响的。事实上,李贽的这些民族观在他的施政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李贽任姚安知府的三年里,姚安政治清明,民族间的摩擦和矛盾减少。少数民族得到了应有的尊重,他们走出深山老林和各民族进行平等交易,民族间和睦相处。加强了团结,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推动了社会进步。对安定社会和发展生产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在这三年间,姚安的政治和经济社会有了一定的发展。李贽也以他卓著的政绩和清白的人生迎得了姚安各族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他曾作楹联一付以自勉:“听政有馀闲,不妨甓运陶斋,花栽潘县;做官无别物,只此一庭明月,两袖清风。”当李贽离开姚安时,出现了“士民攀卧道间,车不得发,囊中仅图书数卷。”(民国《姚安县志》)的状景。大理著名学者李元阳曾作题为《送李卓吾致仕归里》一诗称赞李贽,诗云:“姚安太守古贤豪,倚剑青冥道独高,僧话不嫌参吏牍,俸钱常喜赎民劳。八方空影摇山岳,半夜歌声出海涛,我欲从君问真谛,梅花霜影正萧骚。”巡按刘维及藩臬两司汇辑当时士绅名人赠言,为高尚册,以彰其志,佥都御使顾养谦亦撰序以赠。同时,李贽通过三年与各族人民朝夕相处,更进一步地认识了姚安各民族人民的纯朴善良。与各民族人民之间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对这一方土地和人民产生了无限的依恋和热爱。他在给安宁提学方沆的诗中写到:“滇云随绝足,昆海定新诗。此方多俊逸,长养极目时。”(李贽《续焚书·卷五》)
也曾打算便“家滇中”。产生过要为滇中人,终生不返回的念头。
李贽作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官吏,其对辖区内民族间团结和社会发展所做的一切努力,其目的终究还是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的反动统治地位。因此是有局限性的。他虽然不满当时的社会现实,但又看不到社会发展的前途,无法离开当时社会现实,还得努力地去维护着那个社会。无奈之中,只能“削发留须”,研究佛经,从中寻求“彼岸世界”,从佛经中得到点点慰籍。他一生都处在那种矛盾和痛苦的奋斗中,最后还是不得不死在了他所倾心维护的那个封建统治阶级的牢狱里。这个悲剧的发生是他的反叛性格在那个社会里的必然结果。但是,作为一个集少数民族进步思想家和一方统治者于一身的李贽,有这样的思想,对他所辖姚安当时的社会进步和政治、经济的发展无疑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又有其进步的一面。可以说,李贽的思想在姚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代姚安籍云南著名学者由云龙先生论说:“卓吾之三教合一诸说,间有驳杂处,要其卓识伟论,自足述往古而开来学。时事亟矣,非大开言论之途,俾聪明才力者,得以自抒其所见,举一切经济,政略,工艺之属,皆足阐吾国固有之长,取与国新辟之美,以见诸施行,不足以救国。彼卓吾者,抑亦千古特立之人物焉。得不表彰,揄扬昭垂于后世耶?”李贽虽然离开了姚安。但他的思想给姚安人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清正廉洁和勤政为民的官德和高尚的人品在姚安各族人民心中树立了一座不朽的风碑。受到了世代姚安人民的崇敬。在李贽离开姚安后的第56年(1636年),姚安人民为他修建了祠堂。李贽弟子、姚邑著名文人陶廷撰写了《李卓吾先生祠堂记》一文。文章说:“余纵观守是帮者,凡有德于一士一民皆有祠。或迁去、或致归,又皆有祠。即先祠而后诖史议者,终亦不废祠,先生何独无祠?岂姚人至是忍忘先生哉?吁!此正所以为先生欤?先生真人也。其在姚也,当其时,尽其心,如是则已;其去姚也,无尔恋,无要结,如是则已。如江河行地,如日月经天,有时见,有时不见。而俗眼见其见者,不见其不见者,以为先生如是则已。……”他的著作被看作是“枕中鸿宝,百读不厌”(民国《姚安县志》)。陶廷说:“余又纵观宇内无不读先生书。”称赞他的见解是“劈千古陈言”。几百年来,姚安各族人民一直以各种方式怀念着他。
(本文原出处)
古老的彝族,还能有多少东西能在时代大潮中存留下来,也许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们可以尽力去为她留存一些有价值的文化,这就是彝 族 人 网的价值所在。注:本文原载《楚雄今古》1996年第2期;《楚雄社科论坛》1996年第4期;《姚安县文史资料选辑》2003年第四辑。
作者简介:戴国斌,男,倮倮颇彝族,中共党员。姚安地方历史和彝族文化学者、诗人。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生人。曾当过教师、记者、行政领导、刊物主编等职,现任四级调研员。参加工作数十年间,已有2000余件新闻、信息类作品在省、州、县各级报刊、电台和电视台刊播;有100余篇各种题材论文刊发于各地的各级各类报刊和杂志。其中: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20余篇;地方历史文化研究方面40余篇;民族文化研究方面20余篇;文化旅游开发研究方面30余篇。地方区域经济研究、党的建设及其它题材方面30余篇。有60余件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等作品零星刊发于地方各级刊物和书籍。曾完成过《云南省情·姚安篇》、楚雄彝族自治州及各县市在香港《大公报》开展专版宣传的“姚安县专版”和《中国广播电视总汇》姚安县相关内容条目的撰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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