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高氏的发展兴盛与清代“改土归流’
摘要:云南的土司制度始于汉代的郡县制,它是“羁縻”政策的一种延续。土司制度,实际上是中央封建王朝经过土司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统治的一种特殊政治手段。姚安高氏土司沿袭了700余年,其统治范围大约是今天姚安、大姚、永仁、牟定、祥云等彝族聚居地区。至清初,清政府实行了“改土归流”政策,土司制度被革除。本文主要揭示了姚安高氏土司在“改土归流”的历史变革中被罢黜的原因及经过。
关键词:高明清;高寿保;土司;高厚德;苴却十二马地;铁索箐;大姚知县陆应几;改土归流;消亡
(姚安光禄高氏土衙府)
姚安高氏是云南望族。自蜀汉时期开始,高氏家族逐步发展,并成为滇中豪门大姓和“三姚”地区的世袭土司。直到清雍正七年(1729年),朝廷实行“改土归流”(即改土官制为流官制),高氏的第54世子孙世袭土司高厚德被弹劾迁移江南,沿袭了26世,掌控姚安及滇中地区长达700余年,有所谓“九爽七公八宰相、三王一帝五封侯”之誉的高氏世职方告终结。在大理国和在姚安的千年发展上,高氏一直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高氏家族连续为官统治一个地方几十代、时间长达几百年,这在中国的官场史和家族发展变迁兴衰史上都是比较罕见的。研究高氏家族的发展变迁史对深入研究和了解大理国和古代滇中地区的社会发展历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高氏家族进入云南和“三姚”地区的历史
追溯高氏家族的源来,史书记载说法不尽统一。有说其祖先为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麾下名将高翔的;亦有说是三国时期多次与蜀军对抗,后被诸葛亮大军降服并分封的南中土著夷长大将高定的。高翔和高定除在《三国志》中均有记载外,高定还在诸葛亮的《南征表》里也有记述。到底谁是谁非,这里暂不作定论,留待史学家们作进一步的研究和判定。但高氏先祖唐代以前入滇,元时由大理国分封到姚安府是可以肯定的。姚安高氏家谱《高氏族谱--宗支图》记载:“高祖原籍江西庐陵县井岗乡人。居蜀,蜀亡迁吴。至高子健时,已历九世。子健为唐朝将领,奉使入滇,其子望凑有功,遂镇宁州(今江川县),越嵩(今西昌地区)等处。”公元937年,高氏先祖名高方起兵,随通海节度使段思平讨伐并消灭洱海地区杨干贞的“大义宁国”,建立“大理国”。因战功卓著被列封为“岳侯”,封地为今昆阳、永胜等地。宋熙宗八年(1075年),大理国发生宫廷政变,高升泰平叛有功被封“德侯”,领地鄯阐(今昆明)。至公元1097年,大理国布燮高泰明封其第三子高明清为“定远将军”,封地为统矢(今姚安),高氏家族势力从此开始进入姚安地区。
由此可见,高氏祖先于唐时入滇是有根据的。高氏入滇后,代有殊勋。据史载:高氏二十八世祖高情智为大理国段氏的大布燮。大布燮一职相当于皇朝宰相,为文武百官之首,比宰相还多了将帅之武职。其子智升,勋德卓著,封为岳侯。宋熙宗八年(公元1075年),大理国皇帝段廉义为臣杨义贞所弑,义贞自立为王。智升遣子高升泰起东方兵诛杀杨义贞,拥立廉义之子段寿辉为王。以靖难功,段氏加封智升为太保封德侯,领鄯阐牧;升泰封为鄯阐侯。宋哲宗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当时的大理国皇帝段正明沉迷武功,不愿当皇帝,出家当了和尚,国人便拥立高升泰做了皇帝,国号“大中国”。升泰即位两年后便卧病在床,临死前下诏把儿子高泰明叫到床前说:“我之立国,因段氏微弱,国人推我,不得已而为此,我死,必还旧物,尔后人勿效尤也。”于是高泰明遵循父亲遗志,扶段氏子正淳复国,号曰后理国。段氏复兴,泰明仍续辅政,封翊圣公。以后,高氏子孙一直为段氏臣。至三十九世祖高泰祥时,职为段氏相国。
宋理宗淳祐十二年(公元1252年)冬,元世祖忽必烈领兵20万征伐云南,举国惶惶,咸思蹈海。泰祥独率众分守大渡河和金沙江,与元将伯颜不花、虎儿敦等相持。世祖忽必烈命众以革囊渡过了大渡河和金沙江,击破吐蕃后出石门关进攻大理城。这就是昆明大观楼长联里孙髯翁(1685-1774)先生提到的“元跨革囊”典故的由来。泰祥回军至大理城,奉其主段兴智之命拒战元兵不胜,退至统矢逻(今姚安),在这里募兵勤王,武夫义士,桴鼓相应,三十七部酋长克期且至,但终无法遏止元兵长驱直入。泰祥在姚州黑初山(楚雄州境内)兵败被擒,元兵将其押往大理,劝其投降,泰祥宁死不降,世祖怜其忠诚,不忍杀害,许其高官,泰祥坚持不受,世祖只好杀之。泰祥引颈受戮,临刑时呼之:“段运不回,天使其然,为臣陨首,吾事毕矣!”据说,斩杀高泰祥时,原本是白天的正午时分,晴空万里,倏忽间雷电大作,风沙愁惨,观者莫不掩泣。世祖叹曰:“忠臣也!”以礼葬之。是岁十二月,夫人段氏抱孤儿高琼、侄儿高长寿到世祖面前申诉,世祖怜其孤忠,谓左右曰:“此忠臣之后,宜善视之!”封其在统矢逻做官,并受世袭。理宗宝祐元年(公元1253年),蒙古忽必烈部兀良合台攻取丽江,随即并进攻大理,布燮高泰祥父子带兵抵抗,兵败获兴智,被蒙古军所杀。泰祥死,段氏灭,大理国亡。但其后裔仍被元朝政府封为“姚安世袭总管”。元朝在姚安、大姚建立了统矢、大姚千户所,隶大理万户府辖。元世祖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罢统矢千户所,姚安设州,改大姚千户所为大姚县,仍属姚州隶。文宗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复升姚安为军民总管府。据《方舆纪要》载:“姚安军民府,府州佐皆高姓”。在元代,姚安府的世袭总管及姚州守均系泰祥后裔。
明洪武洪武二年(1369年),高氏三十九世孙高寿寺纳士归附明朝,授世袭姚安土府同知。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姚州彝族土官自久因不甘忍受歧视,率众叛乱,纠集匪众,攻城掠地,姚州仓卒田本率军抵御,兵败被杀,吏目杨信实等死节,叛匪还夺去了土府同知高寿寺的印信虎符。官兵往讨,师至九十九庄,自久遁回大姚禺同山老巢,据险扎营顽抗。据康熙《大姚县志》载:“紫丘山在县治东五里许,其先乃彝长自久所居之寨,土人因名曰紫丘山,盖声讹也”,疑今日之紫丘山乃“自久山”之误也。此说不虚,至今紫丘山上仍有庙山营和老寨子营盘之遗迹,传说自久寨也,民间也还有很多关于“自久老爷”的传说。相持数日,官兵退回。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自久率部复寇品甸,平西侯沐英奏请朝廷加封高寿保、高惠分别为世袭姚安府、州土同知职,寿保挈印归洱海冯都督,进兵讨伐自久,寿保亲为前部先锋,追自久至白盐井擒之,救出官吏熊以政等。后又一鼓作气,捕贼于东山箐,获伪元帅张光。遂招谕人民于白石谷村,贼乘夜劫营,被寿保所败,并获其头目高昌渐.后又蹙贼于马哈山、芦头山,擒其部头阿普、杨通、普迟,彻底平息了自久匪患。高寿保在其领地招民复业,制定租税,修建城郭,兴造土同知府廨,开府治,聿著功绩。高寿保因随明军平叛有功,被云南总兵官沐英奏请朝廷册封“世袭姚安府土同知”一职,由此正式确立姚安高氏的土司统治地位。后世子孙被封为官,所辖“三姚”夷地,东至元谋县界,西至云南(今祥云云南驿)县界,南至定远县界,北至宾川永北界。从此,进一步奠定了高氏在“三姚”地区世袭统治的基础。在高氏的后世袭土司中,亦有佼佼者。明万历年间世袭土同知高金宸征缅有功,受明神宗朱翊圣封,赐穿四品朝服。(按:土府同知衔降府官半格,一般为五品)。但最受后人称道,史书上记载最多的高氏土府同知要数高泰翟与高奣映父子二人。
高泰翟,字青岳,高氏第五十一世孙、第十二代世袭姚安土府同知。高泰翟袭职期间,时逢乱世。此时的明朝烽烟四起,已处于油尽灯枯之时,农民起义军李自成、张献忠南北呼应,分别建立了大顺、大西政权。清军入关后建立了清朝统治,福王朱由菘、唐王朱聿键各自称帝,进人了南明时代。崇祯乙西年(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元谋土同知吾必奎(又名沙必奎)原以战功得官,桀骜不驯。当时值黔国公沐天波遣参军事大贽屯兵会川(今四川会理一带),以防流寇,大贽数次纵兵侵扰必奎所辖诸夷地,吾必奎不甘忍受,于是与沙定洲密通谋反,聚众叛乱,连陷武定、禄劝、楚雄诸郡县,并从武定窜入姚州为乱。高泰翟列举吾必奎反状报送沐黔国(沐天波),沐黔国檄令各土司,配合大贽进剿。十月,大贽率高泰翟、禄永、龙在田等土司一起大破吾必奎,擒而斩之,悬首东市,平息了叛乱。永历皇帝(桂王朱由榔)人滇,泰翟即驰人卫,升为光禄少卿,再转封太仆正卿。永历播缅,高泰翟和夫人一直跟随.到腾越,亲属子弟以世职之故追留,高泰翟坚决不做大清之臣,把印绶和时年13岁的儿子奣映托付亲属。自己到大觉寺跟着无住禅师、削发为僧、做了和尚,法号为悟祯。不久回到“三姚”地区,沿大姚碧么高衙后山直上昙华,在昙华建成昙华寺,后又协助儿子奣映在千柏林西侧的山坡上建成觉云寺,以后终死昙华,并葬于斯山。高泰翟之子高奣映,(1647-1707),字雪君,一字元廓,小字遐龄,别号问米居士。在高氏历代世袭土司中,他可谓文武兼备,智勇双全,孝义咸集者。自幼聪颖,生性警悟,幼嗜读,过目成诵,博极群书。自性理经济、以至玄释医术、莫不洞晓,诗词歌舞,皆能深追人微,天资既大过乎于人,而学力倍之。在文学、哲学、史学、佛学等多方面均有涉猎和建树。据载他一生著有《维风权宜》、《迪孙》、《醉翁楼记》、《巴怡集》、《引经志》、《贞明内外集》、《易占汇考》、《星点指掌》、《如意珠》《鸡足山志》等著作八十余种及诗歌多种,著述之丰和作品质量皆为“三姚”之冠。高奣映之著述,盖大而经史政教精、而儒释性命、老庄哲理以及医、占、杂艺皆能扫前人支离、自辟精义。并于先儒偏驭处,时加救正。被民国著名学者由云龙先生列为清初享誉全国的顾炎武、黄宗羲、王船山、颜元、高奣映五位大儒之一。滇中学说多受其惠。癸卯(清康熙二年、1663年),高奣映由吴三桂题准,袭姚安土府同知。高奣映忠勇胆略过人,癸丑(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会川一碗水沙逆叛乱,奣映奉檄出川巡视。次年,清军复滇。逆藩吴三桂叛乱,他以只身单骑殄大逆。时吴逆伪将胡国柱,沸涌于金沙江;伪国公马宝,猖獗于楚雄,两军相互呼应,要挫败两军,绝非易事。高奣映两面屯军佯动,以分其势,并使间谍以疑其心,促使二人相互猜忌,最后分崩瓦解;使马宝在楚雄孤立无援;胡国柱渡过金沙江,亦缺外助,不战而自溃,最后悬颈自戕。高奣映又单骑去会伪怀忠海将军,而解其兵;说伪将刘汉章、杨开运、李发美、赵永宁等投诚归顺;缴获姚安府、姚州、大姚县、白井提举、经历司、府、县两学伪印7枚。以功议叙,天子鉴其忠悃,封其为布政使参政。戊午(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高奣映托疾挂冠,让儿子高映厚承袭了他的土府同知职,告老还乡,遁入姚安光禄西北的结磷山结庐讲学、著书立说、每日作画消遣,自号“晚学居士”。但仍有很多求学者负笈求教于他,对求教者,他都悉心加以指教,一时从学而成进土者22人,登乡举者47人,游庠者35人,贡生徐维季,廪生冉宏智、张凌汉、张怀及皆及门高第弟子。西迤士民,以公孝行上王提学请旌,提学王之枢曾书写“德庸学邃”赠之。高奣映亦是至义至孝之人,对他的义孝,民国《姚安县志》中有这样的记载:“公慈在抱,喜施济,凡施药、施棺、养老、放生掩骼、埋黄,及一切济贫援困之事,皆捐资无所吝。父为僧后,他时常探视,怡色承欢、温温如孺子。年四十,犹跪受父责杖,无怨怼,父病昙华山僧寺,公闻报,乘月晚视父疾,行至中途大雨骤至,涸涧为江,水深数丈,无舟楫,不得渡。绕岸嚎哭,欲投水,左右阻之,忽有大木顺流浮至,便跃身登木而行,行走如飞,左右莫敢从,刚登对岸,木即被水冲没。抵昙华一日而父殁。人以为至孝所感也。奉母木太夫人,寝膳问视,无一事之缺,母疾,侍汤药,衣不解带,母殁,哀恸号泣,右目流血,几至失明。斩衰庐墓,先后六年。
(姚安光禄高雪君祠)
高氏家族从蜀汉时期进入云南,并在大理国中担任要职,高升泰还一度出任过大理国皇帝。元代时受封为姚安世袭土司,历经元、明、清三朝,世袭经营数代,达到了高峰。从高氏家族的发展史中可以看出,高氏家族在巩固大理国地方政权、维护滇中地区社会稳定、学习和传播内地先进汉文化、普及佛文化等方面都是有贡献的。特别是清代大儒高奣映在平定吴三桂等叛乱,巩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发展中华传统文化等方面都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改土归流”与高氏世袭土司走向衰微
从三国以后到明朝中叶以前,中国历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都仿效三国蜀相诸葛亮“以夷治夷”的方法,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土官,土流兼治。早在唐代,就在全国少数民族地区设有府、州、县级羁縻府856个,由各地民族首领任土官,这就是土司制度的由来。羁縻意为束缚控制。目的明显,就是要土官用自己的一套方法,管好所辖领地,使边远民族地区稳定发展。土司制度既是一种政治统治制度,又是一种经济剥削制度,它是在适应奴隶制和农奴制分散统治的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的。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在它的初期和中期曾有过进步性,在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中起过一定的作用。但是土司制度到了后期,随着各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其落后性和腐朽性开始暴露出来,特别是到18世纪以后,其腐朽落后性越来越暴露无遗,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各族人民社会发展的障碍,必将要走上了崩溃灭亡的道路。高氏一族在“三姚”地区数代世袭经营,通过不断盘剥当地庄奴积累财富,创下了庞大的基业。仅现在可考的衙门、公廨、住宅就有4处之多。著名的有位于大姚县城北30余里处的碧么世袭姚安土府同知高氏的土府同知廨,百姓俗称它为“高衙”。这里北靠山势巍峨、风光秀丽的昙华,西倚三迤闻名的佛教圣地龙山,是通往大姚东北部山区的咽喉要道。明清时期,这里有一处占地数十亩,规模阔大。栋宇崇宏的豪宅,“高衙”内置放着高雪君的“平”字自铸铜塑像,门楣上高悬着“永为外藩”的黑底金字匾额。此“高衙”建成于何年史书没有记载,只云:“高氏子孙世居之”。除碧么“高衙”外,在姚安府堂右侧有土府同知公廨;姚安城北有高氏宅,姚安光禄亦有土府同知廨,称旧总管府。据考,姚安城内的公廨住宅建得较早。明洪武年间,高寿保随平西王沐英平定大姚彝长自久叛乱,被封为第一任世袭土府同知后就着手建造、接下来建造的是光禄旧总管府。碧么高衙建造时间比上述三处要晚,而且,用途也有所不同。高氏土官平时办公、住宿都在城内。光禄的总管府则偏重于进行一些大的家事、佛事等活动。高氏世袭土官中,多数笃信佛教,特别是高泰翟、高奣映时期犹盛,佛事活动较为频繁,而且还比较排场,不仅经常斋憎。府中还经常留住一些僧人。道光《大姚县志》录有黄氏《节寻亲记》一文,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拜土司高公门,有"永为外藩’二匾。进衙门,众僧绕廊,庄严如古刹,静室焚香,敬写经文,公(奣映)年稍长斋佞佛,侍从捧茶毕案,必跪,俨如王者”。由此可见一斑。碧么高衙原为高氏用于避暑消闲的别墅。平时有族人住宿守候,但高衙地处要冲。东北面为苴却包括宜就马、石腊马、谷苴马、沙喇马、三毛的马、起古的马、路砸马、兴来马、者车马、矣资马、王朝马和土州庄外扒喇十二马,俗称“十二马地”的彝人聚居地(马者,系土司领地的一种原始称谓。苴却地区古为服荒地,年止纳马,故地以马名,每“马”彝长一名,称为“马头”,各辖数村或十数村,所辖村庄谓之为“马脚庄”。)是为高氏土府领地。高衙西北部是包括了现今昙华、桂花、湾碧、三台、铁锁和石羊一部分的“六百里”铁索箐地区,是为高氏土府辖区。土府对自己的领地具有“稽盗缉匪,保境安民;协助朝廷,平息叛乱;征集税赋,督察徭役”等诸多职能。由于高衙处于领地的中心位置,捉拿的盗匪通常在这里进行初步审问,短期拘押后方解交县、府;征收的石粮科银也经常储积于此,分批上解府库;进出彝区的官员、差役要在这里歇息;这里还驻扎了部分士兵和衙役巡捕。高衙其实成了集衙门、拘押所、仓库、馆驿、兵营于一体的综合体。
作为一方土官,在自己封地里自收自支,所征钱粮多数为自己所支配。明初始定地亩钱粮归县征解,但直至清康熙初年,“三姚”彝区钱粮仍由府、县责令高土丞承催。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高映厚袭职后,贿嘱当道,蒙混不清,暴敛横征,民不胜扰。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朝廷采纳流官的建议,同时也为了削弱土官的特权,要府、县收回在土官手中的钱粮承催权。高映厚不甘心权力旁落,待上宪委迤西某道公清查流土分界到姚州时,乘机以重金贿赂之,要其饬令时任大姚知县的孔贞瑄不要收回土司手中的钱粮承催权。道公贪贿答应帮忙,但要知县申文上报批准方可。高映厚知孔贞瑄甚为痛恨自己的恶行,要其呈文上报是不可能的。遂伪造公文俟孔贞瑄到碧么公干时,强邀至高衙,用酒灌之,留其住宿,乘夜潜人孔公卧室盗出县印出详,以“十二马地”地处偏僻,县府无力顾及为由,县令请责成土司征催为名,蒙骗得上司批行。使“十二马地”和“六百里”铁索箐彝民仍受土司荼毒,无可申辩。高映厚用盗印和伪造公文的方式,虽然暂时保住了苴却“十二马地”的钱粮承催权,但是,可以说朝廷与高氏土司之间的矛盾已是公开化和白热化了。县令孔贞瑄原为山东曲阜举人,康熙二十九年任大姚知县。在任期间,讲儒兴学,推中原礼仪,颇有好名。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因印信被盗用事发卸职,两袖清风,靠邑人捐以盘费方回得山东。但土司代为催收彝区钱粮权并未及时收回,一直延续到康熙五十三年(公元1714年)。在此期间,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高映厚中年早逝,其长子高厚德承袭土司之职。高氏土丞和下面的彝长“马头”更是变本加厉,鱼肉彝区,抓紧最后疯狂。在后任知县陆应几撰写的《大姚县辖十马编里改正碑记》上曾有这样记述:“康熙三十一年,从前各县责令高士丞承催,考成仍责大姚县,而土丞不与焉,是土丞代县催粮不过一提比总催筹耳。人民土地岂得过而问焉?讵料土恶虎狼成性,凶暴异常,不思土地为天子之封疆,人民乃朝廷之黎庶,逞势越分,蒙混贿嘱,编夺“十马”,横征暴敛,石粮科银十两正供外。复计搜罗租缺。其一即将民之租业田地逼写抵派。遍占庄园,蒙蔽税契。无田者,子女鬻卖,以偿科派,违令者即死杖下。种种不法,真所谓罄竹难书,擢发难数;民之蹈于汤火者,二十余年矣!
“夫'十马’,崇山延箐,地瘠民苦,刀耕火种。以有限之膏血,供无已之苛求,民力有几,其何能堪?是以避难投奔他方求活,得毋所谓鹰鹯之逐而然与?呜呼!虐我者仇!宜乎'十马”头人,如冯天昭、倪楚珍、倪成、倪全、倪贵、倪遵守、倪世邦、纳鲁、杨三月、保李户、王全三、单百臻等,欲寝其皮而食其肉也,情极呼了,纷纷乞命。
孔贞瑄调走后,后任知县富中彦把高土丞恶行据情向上通详总督堂部。康熙五十三年六月初一,奉总督堂部郭批至朝廷委派到姚州的流官,示之:“地方钱粮,不宜土官管理。虽暂权行,亦违定例。该司议令土丞催纳汇数,交县解司,则是令土官收矣。”仰饬令大姚县俱自行催收起解,并令示谕各头人花户,俱赴县投纳,不得交与土官,以致加征受累。如有顽户不服,拘摄该县,移土官严催。解县究比。并饬不准纵役滋扰,及匿犯不发,取具流土各官,遵依报查,仍候抚院批示缴。六月初四日,奉巡抚督察院吴批:“"十马'夕地方久归流官管辖,仍饬令大姚县征收起解,该土丞不得从中阻挠违抗,并取流、土官遵依报查,仍候督堂部批示缴”。总督部堂和巡抚督察院的煌煌大批,使“十马”地彝民如拨雾见青天。此时,原任知县富中彦已调任辽阳知州,陆应几接任大姚知县。陆应几雷厉风行,首先进行了改“马”为“里”,把原“十二马”改为一乡十一里。具体是:苴却改为永定乡,者车马改为教正里;路咂马改为丰仁里;矣资马改为向化里;沙喇马改为输诚里;三么的马改为同风里,谷苴马改为慕义里;宜就马改为滌新里,卧马拉改为悦来里;石蜡马改为归德里;王朝马改为兴隆里;兴来马改为大成里。实现了“改土归流”。县里把钱粮差役一律编管,使村民居址有定,里甲有数;畸零散户,皆有统属,人户与里甲相维系,使村屯明若指掌,把统治权牢牢地掌握在了县府手中。这就是清政府“改土归流”政策在“三姚”地区的实施。通过“改土归流”,从根本上剥夺了高氏土官的特权。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十一月,总督高其倬参奏:“姚安土府同知高厚德,仍请革袭!”清世宗准奏,从而结束了高氏土府历元、明、清三朝数十代共470多年对三姚彝区的世袭统治。四年以后,也就是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四月二十日,最后一任姚安土府同知高厚德告别了高氏数十代在姚安、大姚、永仁、盐丰一带创下的庞大基业和祖坟,奉旨迁徙江南省城,高衙从此人去楼空,几年后,府里置放着的高雪君“平”字铜塑像亦被彝民所毁,高衙也随之颓败消失。
从表象上看,姚安高氏的被“改土归流”起初是由高氏和朝廷争夺苴却十二马地的钱粮承催权,高映厚伪造公文、盗用印章所引发,而实际上是“先进”与“落后”的两种社会制度的较量。随着各土司地区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司地区的社会经济已逐渐与内地的经济相一致,土司制度的继续存在已经防碍了统一多民族国家中央王朝的统治,而且在社会经济基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土司制度这个上层建筑就越来越不能适应新的变化的需要了。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废除土司制度已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在新旧两种制度的较量中,作为代表没落的世袭土司制走向衰微也是必然了。事实上,“改土归流”的政策早在明朝弘治年间就在四川开始实行了。对姚安高氏世袭土司到清雍正时期才实施,只是中央王朝在等待时机和机会而已。
三、“改土归流”对后世的意义和影响
明、清以来实行的“改土归流”是土司统治地区各民族政治、经济制度上的一种变革。目的就是要在政治上废除世袭土司制的统治,“剪除夷官,清查田土,以增赋税,以靖地方”,打破土司分散割据的局面;在经济上取消奴隶制和封建领主制的残余,实行科田纳粮,变土司对土民的剥削为中央王朝直接进行粮赋的征收,以增加中央的经济收入;在军事上解除土司的武装和收缴土司的武器,以防止地方人民的反抗,加强对地方的直接军事控制,实现对土司统治的各民族地区的中央直接统治,对各民族地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有着较大影响。
第一是推进了多民族国家的巩固统一和发展。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了土司制这种“国中之国”的相互封闭割据地域空间。通过“改土归流”,将土司控制地区完全纳入了中央王朝的直接管辖之下,消除了各地土司分散割据的封闭局面。土司制被废除后,原来的那种庄奴对土司的依附关系不存在了,政府对原土司统治下的人民进行户籍清查,登记编册,转到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将原土司的庄奴释放为自由的农民,成为国家的直接编民,提高了庄奴的社会地位,推进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缓和了社会矛盾。同时,消除了阻碍地区和民族之间的来往的障碍,加速了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从一定意义上促进生产发展,也就有利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和巩固。
第二是革除陈规陋习、推进了社会进步。在改土归流过程中,对原土司地区一些旧制陋规作了一些改革。革除了土司的苛派和特权剥削,诸如“火坑钱”、“锄头钱”、“烟户钱”、“年岁钱”“鞋脚钱”、“修衙门钱”、“破收银”等。税收由政府统一管理,按亩进行征收,并在一段时间内“科粮从轻”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生产发展。革除土司自定的刑律、私设的公堂等流弊,禁止土目擅管地方,禁止仇杀、掠抢人畜和勒索抢掠商人财物等,这些措施推进了社会的发展进步,有利于地方的安定和发展生产、繁荣商业。
第三是推进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由于土司的废除,使奴隶制和封建领主制得以彻底瓦解。土民从土司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获得了较多的自由。再加上政府为增加税收,在改流过程中比较重视恢复和发展生产,调动了土民的生产积极性。改流后,政府允许土地自由买卖,鼓励开荒和招农开垦,使大量有主土地得以耕种,大量无主土地得以开垦,耕地面积大幅度增长。加强了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从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生产条件,促进了原土司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第四是推进了当地的文化教育。在土司制度中,庄奴是土司的私有财产,庄奴与土司之间是一种人身的依附关系。读书识字是上层土司的权利,庄奴是没有这种权利的。“改土归流”前的很多土司往往以“恐土民向学有知,不便于彼之苛政,不许读书"“向来土官不容夷人应考,恐其人学,与之抗衡”制约了当地文化教育的发展。“改土归流”后,庄奴变成了农民,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加之清政府下令废除“禁部中夷人不许读书”的旧规,提倡广设学校,凡有条件办学的地方,均可设立学校和教职,还规定取士名额。使许多民族的子弟有了上学机会,出现了“文教事兴,人皆向学。不独世家巨室,礼士宾贤,各有家塾,即寒素子弟,亦以诵读为重。”的局面。加速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以后各民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原出处)
2001年,正是互联网兴起的年代,彝-人-网团队便确立了构建彝族文化数据库的宏远目标,初心不改,坚持走下去。参考文献:
1.《姚安史蕴》,文化姚安丛书历史名人专辑,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主编。2012年11月内部出版。
2.《姚安望族》,文化姚安丛书高家历史专辑,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主编。2012年11月内部出版。
3.《高奣映研究文集》,云南历史文化丛书、云南省文史研究馆编,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美术出版社出版。2006年7月。
4.《高奣映评传》,陈九彬著,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10月。
5. 民国《姚安县志》,由云龙编著,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11月版。
6. 新编《姚安县志》,李嘉相等编著,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10月。
7.《姚安县文物志》,姚安县博物馆编,内部打印本,1990年。
注:本文原载《楚雄社科论坛》2013年3期;《楚雄文博》2014年1期。图片来自网络。
作者简介:戴国斌,男,倮倮颇彝族,中共党员。姚安地方历史和彝族文化学者、诗人。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生人。曾当过教师、记者、行政领导、刊物主编等职,现任四级调研员。参加工作数十年间,已有2000余件新闻、信息类作品在省、州、县各级报刊、电台和电视台刊播;有100余篇各种题材论文刊发于各地的各级各类报刊和杂志。其中: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20余篇;地方历史文化研究方面40余篇;民族文化研究方面20余篇;文化旅游开发研究方面30余篇。地方区域经济研究、党的建设及其它题材方面30余篇。有60余件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等作品零星刊发于地方各级刊物和书籍。曾完成过《云南省情·姚安篇》、楚雄彝族自治州及各县市在香港《大公报》开展专版宣传的“姚安县专版”和《中国广播电视总汇》姚安县相关内容条目的撰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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