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建庵|没有婚礼的爱情
今日的日历摊开时,忽然被一串数字绊住了脚步——公历520,农历四月1314。像两颗水珠落在同一片叶上,轻轻巧巧就凑成了圆满。旁人笑说这是巧合,我却想起三十多年前那个午后,阳光也是这样不偏不倚,把我和她的影子,叠在了乡农科站的灶台边。

1992年的夏末,热风裹着麦秆的气息,把我吹进了那个地图边缘的乡镇。七公里外的乡村小学是我的目的地,山高坡陡,土路被晒得发软,每走一步都像要陷进去。蝉鸣在耳边织成网,心里却空落落的,望着远处田埂上零星的人影,总觉得这日子会像脚下的路,漫长得看不到头。
她就在乡政府旁边的农科站。几间平房围着半亩试验田,我第一次远远看见她时,她正蹲在田埂上,蓝布褂子的袖子挽到胳膊肘,指尖捏着株幼苗,侧脸被太阳晒得发亮。那时我们像两条平行线,我在黑板上写“山高月小”,她在田垄间记“墒情数据”,谁也没想过,会被一场没找着人的拜访,拐进同一个故事里。
有一个周末,我揣着点同乡的念想往农科站走,推开门却只撞见她在灶台前忙活。柴火在灶膛里噼啪响,她正低头择一把青菜,发梢垂下来,扫过沾着泥星的手背。见我愣在门口,她直起身,眼里先掠过一丝讶异,随即就漾开笑来,两个浅浅的梨涡盛着光:“是小学的老师吧?进来坐,我正做饭呢。”
我竟说不出推辞的话。看着她麻利地淘米、切菜,忽然想为这陌生的温暖做点什么。“我来炒两个菜吧。”话一出口就后悔——我哪会做饭?可她真的让开了位置,还笑着递过油瓶。铁锅烧得冒烟,我手忙脚乱打鸡蛋,油星溅在手背上,烫得一缩,她赶紧递过抹布,指尖不经意擦过我的皮肤。那一刻,灶膛里的火苗似乎顿了一下,空气里除了油烟味,好像还飘着点别的什么。
青椒炒蛋炒得发焦,青菜里多放了半勺盐,还有油炸花生米糊了,可她吃得很香,夹一筷子就说“比我做的有滋味”。我们聊各自的学校,聊来这儿的缘由,她说“田里的苗要有人守”,我说“山里的孩子要有人教”。阳光从窗缝溜进来,落在她发梢,镀上一层细细的金。回学校的路上,总觉得土路的石子都比往常圆些,连蝉鸣都柔和了几分。
暑假里再去农科站,是揣着明确的心事去的。她正在给玉米浇水,水管里的水哗啦啦淌进田里,溅起的泥点沾在裤脚,她浑然不觉。见我来,她甩甩手上的水珠,陪我在田埂上慢慢走。风从庄稼地里钻出来,带着青草的气息,吹起她额前的碎发。我们没说什么要紧的话,就走着,听着虫鸣,看着远处的炊烟,却觉得那七公里的路,短得像一眨眼。
回校后开始给她写信。信纸是学校发的备课纸,字写得格外用力,生怕漏了什么。写教室里那个总走神的孩子,今天终于背会了一首诗;写雨后的土路有多滑,我摔了一跤,却捡到颗好看的石头;写我总想起她做饭时的样子,想起她眼里的光。收到她的回信时,我几乎是跑着拆开的,她的字娟秀,末尾画了个小小的向日葵:“农科站的向日葵开花了,很像你说的晚霞。”
那颗石头,后来被我用红绳串了,在一个晚霞染红天空的傍晚,塞进了她手里。“我想和你过日子,你愿意吗?”她低着头,脸比晚霞还红,过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嗯”了一声。那声“嗯”像颗种子,落进我心里,一夜就发了芽。
一年后,我们就结婚了。因为穷,没有婚礼,没有婚纱,没有钻戒,买了几件简单的家具,就算结婚了。女儿出生后回娘家,老岳父按照农村习俗为我们补办了婚宴。作为男人,连婚礼都办不起,愧对自己的良心。那天我喝了很多酒,却清醒得很,握着她的手,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往后的日子,再苦再难,我都要护着她。
可后来才知道,多数时候,是她在护着我。女儿出生后,我在学校忙得脚不沾地,常常是天不亮就走,深夜才归。她白天要去田里指导农户,回来还要整理农技资料,夜里女儿哭闹,是她抱着在屋里来回走;女儿发烧,是她背着走夜路去乡卫生院;我磨破的衬衫,是她在灯下一针一线补好的。
有次我加班到后半夜,远远看见家里的灯亮着,像黑夜里的一颗星。推开门,她正坐在床边,怀里抱着睡熟的女儿,手里还纳着鞋底,线头在昏黄的灯下轻轻晃。她眼里的红血丝比天上的星星还密,见我回来,赶紧放下鞋底,声音哑哑的:“饿不饿?锅里温着粥。”我走过去想抱抱她,却发现她肩膀都是僵的——想来是抱了女儿太久。那一刻,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酸得直想哭。
她却从不抱怨。我总说“要不我请几天假”,她总说“你好好工作,家里有我”。她望着我说:“男人得有出息,不是为了面子,是为了咱们娘俩能踏实。”那时我竟只当是寻常的鼓励,后来才懂,那句“你好好干”里,藏着多少个独自哄孩子到天亮的夜晚。
日子在她的支撑里往前挪。我当上乡镇中心小学校长那天,她连夜给我做了双新布鞋;调到乡政府工作时,她每天早上把饭盒塞给我,说“热乎饭才有力气干活”;后来要去县城工作,她默默收拾好行李,说“你去哪,我就去哪”。把她调到县农业局那天,我陪着她走进新的办公室,她看着窗台上的绿萝,忽然红了眼眶:“以后不用走那条土路了。”我知道,她念的不是路,是那些年深一脚浅一脚的日子,终于走到了坦途。
如今女儿早已成家,两个小外孙绕膝撒娇。周末一大家子聚在一块儿,她在厨房里忙碌,女儿在旁边打下手,我在客厅听着孩子们的笑闹,看着墙上我们年轻时的照片——那时她梳着麻花辫,我穿着白衬衫,眼里的光和现在一样亮。三十二年了,日子像坛老酒,越酿越醇,这满屋子的烟火气,都是她亲手酿的甜。
前几年我住院做手术,进手术室前,手心全是汗。她握着我的手,掌心的温度熨帖着我,说:“别怕,我在这儿等你。”那几天,她几乎没合过眼,白天给我擦身、喂水,夜里就趴在床边,我稍有动静,她就惊醒。有次我迷迷糊糊醒来,看见她在给我剪指甲,动作轻得像怕碰碎了什么,鬓角的白发在灯光下闪着光。我鼻子一酸,说“让护工来吧”,她却摇头:“别人哪有我细心。”
那时我才真正懂了,什么是“一生一世”。不是年轻时的海誓山盟,是柴米油盐里的相濡以沫,是风雨来袭时的不离不弃。她现在侍弄花草的手,指甲缝里还留着当年刨地的薄茧。我看着那双手,想起三十年前它在灶台前择菜的样子,忽然明白:所谓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把苦日子,过成了手里的花。
今日阳光正好,她在阳台上侍弄月季,哼着年轻时的歌,动作还是那么轻柔。我看着她的背影,想起乡农科站的灶台,想起那条七公里的土路,想起那颗被她戴了三十年的石头。原来所有的遇见,都是命中注定的。就像今天的日历,公历和农历的数字凑成了圆满,恰如我们走过的这些年,点点滴滴,都成了生命里最珍贵的馈赠。
亲爱的老婆,我们结婚三十二年了。谢谢你,把初见时的那碗花生,酿成了一辈子的暖;谢谢你,把岁月里的苦,都熬成了我们眼里的甜。往后的路,换我牵着你慢慢走,看遍这人间烟火,直到岁月尽头。
古老的彝族,还能有多少东西能在时代大潮中存留下来,也许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们可以尽力去为她留存一些有价值的文化,这就是彝 族 人 网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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