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社会.发展 Yi Society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发展 > 焦点.观察

普金华:以群防群治的具体实践践行群众路线

作者:普金华 发布时间:2023-11-19 原出处:彝族人网 点赞+(

前言:群防群治工作做好了,就占有了最牢固的社会基础,治安工作就具备了最旺盛的生命力。   

通过彝-族-人-网,你可以阅尽千里彝乡,略万种风情,宣传彝族文化,从我们自身点滴做起。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对新形势下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战略决策。公安工作如何走群众路线,是新形势下再一次向我们提出的一个命题,而其中做好群防群治就是公安机关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具体实践。
rkz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01).jpgrkz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群防群治是维护稳定的社会基础

打击犯罪的基础在群众,预防和发现犯罪的基础也在群众。新形势下的群防群治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工作做好了,就占有了最牢固的人力优势、时间优势、空间优势和信息优势,占有了最牢固的社会基础,治安工作就具备了最旺盛的生命力。群防群治工作做不好,就失去了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支坚强有力的群防群治队伍,协助公安机关共同维护一方平安。rkz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02).jpgrkz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rkz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群防群治是震慑犯罪的强大威力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在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严峻的情况下,维稳工作光靠公安机关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加强新形势下的群防群治工作,是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的同时,要全面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开展群防群治,形成打防并举、以防为主、齐抓共管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构筑全时空、广覆盖、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形成震慑犯罪的强大威力,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rkz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群防群治是治安管理的客观需要

当前,社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日趋增多,突出表现在: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刑事案件仍处于高发状态,尤其是“两抢一盗”等案件仍然猖獗;犯罪伎俩不断翻新,流窜犯罪、暴力化、组织化、智能化程度突出……。面对严峻的治安形势,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群策群力,群防群治,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积极性,而且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优势。rkz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03).jpgrkz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群防群治是遏制犯罪的有效手段

当前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经济关系、利益分配、社会生活方式、就业选择呈现多样化,人、财、物大流动,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利用的空隙。加强群防群治工作,能有效加强“大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治安防控工作的合力和整体效能,不断挤压犯罪分子流窜作案的空间,降低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率。同时,群防群治工作可以及时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为公安机关破案打击犯罪提供有利条件。可以说,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是解决当前突出治安问题、遏制犯罪的有效手段。rkz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群防群治是打击暴恐的铜墙铁壁

打击暴恐,需要专业力量,更需要发动群众,群防群治。近段时间反暴恐行动之所以取得明显成效,就在于从公安机关到普通群众,都同仇敌忾,除恶务尽,彰显正义 。真正的铜墙铁壁是群众,暴恐分子隐藏得再深也逃不过群众的眼睛。做好群众工作,紧紧依靠群众,动员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才能凝心聚力,实施有效打击,让暴恐分子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rkz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04).jpgrkz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群防群治是警民关系和谐的纽带

组织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工作,不仅会使社会治安的好转,群众安全感的增强,更能进一步拉近警民距离,密切警民关系。警民联手搞防范,把人民群众融入到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群体中来,让人民群众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激发正义感、光荣感,在打击处理犯罪分子的过程中增强防范意识。同时,也使公安民警在与广大群众的接触中能够听到群众的呼声,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做好公安保卫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rkz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通过彝-族-人-网,你可以阅尽千里彝乡,略万种风情,宣传彝族文化,从我们自身点滴做起。

注:本文原载《人民公安报》“论苑”(理论专版) 2014年9月7日;《云南警方周刊》2014年7月29日等刊物。
作者:普金华,系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作家协会副主席;人民解放军原中校;人民警察原四级高级警长、一级警督;南华县“菌乡银发”志愿服务团副团长、矛盾纠纷调解志愿服务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