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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清时期凉山彝区的土司政策考略

作者:吴桃 发布时间:2020-11-27 原出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8年第3期 点赞+(
摘要:元明清时期在西南彝区推广土司政策,是历代王朝政策的发展与创新。土司政策其主旨不改其旧以顺俗施化的特点,一方面通过授以彝族土酋之官爵,遵循彝区的社会经济模式,用律法形式,规定了彝族土司的权力和义务,对属民及地方军事的管理与治理,提高了彝族土司的地位,使彝族土司成为传达王朝政令的执行者和地方的统治者。另一方面,土司政策服务于中央王朝,不可避免地带有民族压迫与民族歧视的思想,在政治文化上的强制变迁,军事上的武力驱逐,血腥镇压,使凉山彝区土司的权力边缘化。之后,土司逐渐被新的势力团体黑彝们所取代,土司制度最终走向没落。
关键词:元明清; 土司政策; 凉山彝区; 黑彝
基金项目:西南民族大学教改项目( 2015QN13) 阶段性成果。
这里是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海量的数据,鲜明的彝族文化特色,是向世界展示彝族文化的窗口,感谢您访问彝族 人 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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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土司政策是中央王朝对边疆民族地区间接政权渗透的一种政治管理制度。通过授以民族地区的首领及酋长的官爵职位,赐以名号,让其世袭统治辖地属民,同时让地方土酋履行军事的义务,听任中央的军事征调、按期缴纳贡赋,保障地方之安宁,借助于以夷制夷之手段,实现统治者的政治主张。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一、元明清时期土司政策的发展与变革

土司制度起源于元代,它是元王朝在总结历代王朝特别是唐、宋以来设置羁縻府、州、县经验的基础上广泛推行并实施的治边方略。元王朝施行“蒙夷参治”之法,官有流、土之分,开启了土司制度的先河。元王朝开始设置土府、土州、土县、宣慰、宣抚、安抚、长官诸司。元王朝统治阶级主要是针对中国西北、西南的少数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土酋世袭官职,统治当地人民,承认土酋首领的历史地位,通过以夷制夷的民族内部阶级分化制衡土酋,形成一套管理地方的政治制度。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元朝时期土官制度孕育而生: 其一,来自于民族地区恶劣的外部环境。西南地区自古喻为“蛮荒鄙野瘴疠之区”,地势险要,沟壑纵横,被崇山峻岭环抱,朝廷官员视西南凉山一带为畏途,有去无回,多不敢赴任; 其二,民族地区的特殊的社会经济条件。各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落后于内地,在彝区还保留原有的社会组织模式解决本地区事务,中央王朝考虑到实际因素,若强制变迁必遭到少数民族的强烈反抗,因而采用不同于内地的政治策略,因地制宜、从俗而治,充分的发挥当地首领为中央央王朝服务,实现王朝政令在彝区落地生根; 其三,中央王朝统治者“大一统”的政治思想。中央王朝统治者力图打破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各自为政、各不相统的局面,把西南少数民族纳入到中央王朝的行政版图,以此实现国家的大一统格局。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元王朝对西南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按其领地之大小与人口之多寡,设置土官衙门的权力结构,对愿意接受朝廷统治的地方蛮夷首领以任命的方式,授予蛮夷首领相应的官职,并纳入国家吏治的管理体制。各级土司承担相应的职责和履行一定的义务,在职责范围内管理土民,保证地方之安宁,训练土兵,为中央王朝镇守重地,防御外族和邻国的侵犯。在义务上,向朝廷交纳贡赋及赋税,并接受朝廷的征调等义务。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明代是土司制度的成熟与完善时期。明朝的土司制度在管理内容和体制上,比前朝更胜一筹,把土司制度纳入了体系化、有序化、法制化的管理轨辙,实现了土司制度的良性化管理。对土司的职衔、承袭、惩罚、革职、升迁等加以革新,如规定了土司分为文职和武职。前者隶属吏部被称为土官,后者隶属于兵部称为土司。避免土司之间互相残杀,规定了土司承袭的年龄及顺序。如承袭的年龄为 18 岁,承袭的顺序为: 妻妾继袭、玄媳继职、子死母袭。在民族杂居的边缘地带设置卫所,派重兵驻守,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使军民卫所制度与土司制度相结合,实现对民族地区的管理与控制。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清代早期加强对土司管理,在管理制度方面更加明晰、具体。进一步的对土司辞职和承袭做了明确的规定。如窝藏作奸犯科的土民,隐瞒不报者视情节的严重,给予发俸、降级、革职的罪责,一旦被革职后直系子孙将不能承袭,只能由伯叔弟兄子孙承袭。土司的辞职需经总督审批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一切手续,应袭之人要将宗图、履历、年貌、户口造具清册上报,待批准后实施。在承袭的顺序上规定: “嫡子嫡孙承袭; 无嫡子嫡孙,则以庶子庶孙承袭; 无子孙,则以弟或其族人承袭; 其土官之妻及婿有为土民所服者,亦准承袭。”[1]( P. 8)1672年康熙十一年规定土司承袭年龄为 15 岁。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清代中晚期,朝廷无暇顾及,土司管理权限的扩大,土兵的兴起,清王朝的腐朽没落,使土司们刻意地疏离朝廷,不服统辖,土司之间争斗不断,为了权力和利益,土司们不惜铤而走险联合起来抗命朝廷,在西南边地出现了多起土司叛乱活动。王朝统治者改变治边之策,大兵压境,采用流血的军事手段,打击土司地方政权,在清朝中晚期土司政策渐渐退出历史舞台。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二、元明清对凉山彝区土司政策的历史综述

元明清时期在四川凉山彝区推行土司制度,委任彝族土酋为中央王朝的命官,设立官署衙门,配有职衔,拥有朝廷即赐予其诰敕、冠带、印章、符牌等信物,作为朝廷命官的凭证,成为朝廷官员的彝族土司身兼数职,成为王朝的执行者和代言人在地方行使政令。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 一) 土司政策在凉山彝区的历史沿革

元朝设置了地方行政机构,采用当地大小酋领为官。元朝设置的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如在“乌、白二蛮”居住的建昌( 今四川西昌) 地区,“至元十二年( 1275 年) ,析其地( 建昌)置总管府五、州二十三,建昌其一路也,设罗罗宣慰司以总之”。[2]( P. 1471)元王朝为了加强统治,在黄茅埂以东的凉山东部地区设立马湖路,隶四川叙南蛮夷宣慰司,又有罗罗斯宣慰司,辖建昌、德昌、会川等三路及所属 18 州。元朝初期,宣慰司一职由流官与土官并置,最后过渡到由彝族土司担任。泥溪、平夷、蛮夷、夷都、沐川、雷波六个长官司,其长官基本上均为彝族土酋。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明朝实行卫所制度,明洪武年间( 公元 1368—1398 年) 在今安宁河流域设置了四川行都指挥使司,行都司下辖五卫军民指挥使司和八个守御千户所以及五个长官司,而在凉山东部雷马屏地区设置了马湖府。清代早期大量封授土职,在凉山东西两个地区先后置邓部、沙马宣抚司和河东、阿都、平夷、蛮夷、泥溪、沐川长官司,又置煖带密土千户、煖带田坝土千户及千万贯土千总等数以十计的土目、头目。到嘉庆时,“凉山彝族共有宣抚司二、长官司十、土千户十、土百户四十七、土舍三、土目五十四、土千总六、土把总五、土外委一、土乡总七、头目二十一,总计一百六十六名。”[3]( P. 20)土司对王朝要岁输贡赋,王朝对土官要岁给饷银。到了清代中叶,凉山地区已经有着大小 100 多个土司。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清代早期沿袭着明代的土司制度,以诚服为主,对诚服于朝廷的彝族土司们授予官爵。清王朝充分利用授封的土司充当朝廷的统治工具,清代早期土司政策日趋完善,但随着清王朝政权统治的腐朽,彝区的土司们横征暴敛,顽冥不化,互相雄长、不服调遣,与朝廷抗衡,遭到了内外的双重碾压。即外部清王朝的军事打击,彝区内部黑彝们的驱赶,土司制度日渐衰败,随着黑彝势力的崛起,生蛮黑彝更加不服朝廷的管束,清王朝在西南地区大刀阔斧的改土归流政策在凉山没有如期的实施,然而在凉山的边缘地带,彝汉聚居的地方沿袭着土司制度的管理。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 二) 彝族土司与封建王朝的关系

在凉山彝区,彝族人把得到朝廷封印的“兹莫”称为土司。凉山土司一职主要是通过兹莫阶层来实现的,即土司须由兹莫担任,成为土司的兹莫需通过王朝的册封,委任于官职后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土司。在凉山民间盛传,土司一定是兹莫,但兹莫并非全是土司。可以说彝族的土司是从本土黑彝中选拔、委以职衔区别于其他黑彝。在土司的家谱中曾记载: 土司是黑彝祖先古候和曲涅两兄弟的后代。如阿都土司属古候系,利利土司为曲涅系。“古候系有九颗印,曲涅系有一颗印”之说。彝族土司的产生是以军功而定,一方面战功赫赫以示军威; 另一方面以归附朝廷,而取得统治者的认可。朝廷假之以爵禄,宠之以名号,彝族土司凌驾于黑彝,中央王权借助于封号、印信等政治地位加强对土司的认可与扶持,使彝区土司成为该地中央王权的代言人,奠定了彝族土司的至高权威。彝族兹莫土司身兼数职,成为联系中央与地方的纽带,作为地方的土官,既拥有中央官员的合法身份,又享受着地方官员最高的领袖者即土皇帝身份,在文化上享有权威,享有“兹莫的知识上千”的美誉,是当地的智者; 在经济上享有对土地分配权,土民需向土司交纳银两、租粮,提供无偿的劳役,当出现经济纠纷时,土司俨然以裁决者的身份进行财物的分配与处理; 在政治上是政府官员,拥有地方武装,以土民军队为依托,听候朝廷的轮戌和调遣,负有保境安民、保守边疆、保家卫国的职责。可以说彝族兹莫土司是集政治、文化、经济于一身的执政者和地方王者。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 三) 彝族土司在凉山彝区的影响力

元明清册封的邛部宣抚司、沙马宣抚司、阿都长官司、雷波千万贯土千总,被称为凉山四大土司,把控着彝区的政治经济命脉。其中享有最高殊荣的就是元王朝册封的利利兹莫土司,它的管辖与统治的疆域辽阔。在政治、经济、军事等享有自高无上的权利,俨然有当地土皇帝之称。元王朝早期,利利土司衙门原设在今美姑县九口乡利穆甲谷的利利呷上,它的疆域东至云南东北的乌蒙部,西至安宁河,北至大渡河以北的尔知咢甫家地方( 今汉源一带) ,西南到列里河( 今布拖县境内) ,南至阿和穆地( 今金阳县一带) 。在明朝,利利土司由宣慰使改为指挥使,其管辖区非但没有减小,而且还有所扩大。《明史·土司传》中明确记载: “北至大渡河,南至金沙江,东抵乌蒙,西迄盐井”的广大区域。正如彝谚曾生动地描述: “地上有树,是利利家的树,地上有水,是利利家的水,地上有人,是利利家的人。”利利土司属下的黑彝各担其职,均受利利土司统辖。如“海乃家、磨些家负责推磨,阿候家负责酿酒,苏呷家负责做毡衣,恩扎家负责邀牛放羊,舍坡家被喊来住在他的周围。甘家毕摩为他作帛送鬼。”利利土司在彝地享有的政治、经济、军事上的权威,是土司政策在凉山彝地臻于成熟的政治缩影。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元代至清代以来,王朝统治者在凉山彝区以和缓的土司政策实现在凉山彝区的间接统治,一方面,在西南彝地彝族兹莫的任免、承袭、裁革都受中央王朝册封与管理,兹莫是享用中央王朝行政、经济、文化上的权力。如有史料记载,“诸蛮夷朝贡,多因元官受之,稍与约束,定征徭差发之法……皆因其俗,使之附缉诸蛮,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4]( P. 310)另一方面,彝族兹莫深谙彝族风土民情、社会文化等,在凉山彝区边地土司是最高的领袖,作为本土文化的代表,时刻以“守土为则”为己任,保护与保障边地不受外敌之侵犯。同时作为王朝代理人的身份,传达政令,保证中央王朝的政令在彝地畅通地执行与传达。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三、元明清时期在凉山彝区推行土司政策的特点综述

元明清在凉山彝区实施的土司制度,是以大一统思想为出发点,从历史发展轨辙上体认,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和进步性。保障了中央政府与彝族土司间的利益均衡,发挥了地方土酋熟悉当地的民风民俗,管理本民族事务的优势,但随着王朝势力的没落与腐朽,土司政策日渐衰落。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第一,降服、归附、投诚于朝廷后,委以官职。1253 年,蒙古军征大理后,又在西南提出征剿后降服的政治策略。对降服诸部豪酋授以官职,与流官共同管辖蛮夷之地。元朝在凉山彝地设罗罗斯宣慰司统之,委任安氏为建昌路世袭总管和罗罗斯宣慰使。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明朝沿袭元朝的政策,提出了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推行卫所制度与土司制度相结合,相继罗罗斯宣慰司安氏投诚后被封为建昌卫军民指挥使。清代顺治 1659 年,安泰宁投诚,1710 年,清廷授安泰宁长子安承爵为河东宣慰司,次子安承引为河西宣慰司。“雍正六年 1782 年,以女安凤英袭职,改授长官司。斯兹兹莫先祖元宪宗时归附朝廷,被封为邛部宣抚司,传至清末岭邦正授邛部宣抚司,其后裔又曾被封为河西抚夷司;斯补兹莫于康熙 1705 年颁给印信号纸,授煖带土千户; 阿都兹莫先祖节固在清初,随建昌安氏归附,于顺治六年投诚授职,康熙四十九年 1710 年,升授阿都宣抚司,后传至安氏,改授副长官司。”[5]( P. 148 - 152)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第二,遵循彝区的社会经济结构,实现因俗而治的间接渗透向直接统治过渡。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清代雍正皇帝明确指出: 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治理,“从俗从宜”,“各安其习”。[6]( P. 127)由彝族的兹莫及土官自主管理地方,不触动彝族地区内部的社会经济结构,而在政治上建立起隶属于中央统治的关系,基本上沿用了彝族的习惯法和民风民俗等行为惯制,坚持各从其变、任其自由的政策,试图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渗透及同化,来实现对该区域的直接控制与统治。为了更好地在该地实现中央王权的政治、经济、文化一体化的推行,一方面,中央王朝培植并扶持土司的羽翼,利用土司合法权力者和熟知当地的民风民情的身份,俨然成为当地的权威者和最高执行长官,管理并处置当地的事务。另一方面,中央王朝时刻提防彝族兹莫土司利用权限,扩大地盘,为所欲为。所以,中央王朝对土司采取给予荣耀,委任官职让彝族兹莫为王朝舍身卖命,但同时也提防彝族土司权力的无限制扩大,而采取限制和打压等策略,以便约束和控制彝族土司的权力扩张。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第三,土司承袭制度的发展与变迁,出现了彝族女土司对该地的控制与管理。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封建王朝土司政策在承袭方面虽有严格的规定,继承土司职位需接受流官的监督和任免,在权限上加以限制,控制土司的权力,不能任意而为之。元代早期在承袭制度上没有规定承袭的顺序,只要是土司后代如子弟、族属、妻女、若婿及甥之袭替,胥从其俗。因无次序沿袭承袭,导致了土司乏嗣,同室操戈的局面发生。明清时期加以整改,重新规定了承袭的先后顺序,如准以嫡子嫡孙承袭,无嫡子嫡孙,则以庶子庶孙承袭; 无子孙,则以弟或其族人承袭; 其土官之妻及婿,有为土民所服者,亦准承袭。在父死后在儿子年幼的情况下,由儿子的母亲承袭,于是在凉山出现了彝族女兹莫土司兴起。1573 年建昌卫土司安登死,由其妻瞿绍良继承。河东长官司安承爵死,无子由其女安凤英继承。在建昌民间流传着: “独超黑骨擅威名,辫发拖裙安凤英; 任你冤仇消不得,只身排遣气能平。”[7]彝族女土司安凤英在管理上展露风貌,得到了封建王朝的认同与赞赏。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第四,土司制度的腐败与没落,促使凉山黑彝们的崛起。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封建王朝在交纳贡赋上,要求土司三年一小贡,六年一大贡。如遇灾荒也要如数交纳,导致了彝族兹莫土司对土民的层层盘剥。如“建昌卫指挥使残忍掠夺土民财产,其岁如银两是应纳额的几十倍,而属下黑彝家支对土司除交租纳税外还要负担繁杂的贡赋和劳役。”激起当地土民的不满,王朝同时也鼓励彝族兹莫把土地分给亲戚和管家,土地不能完全地被土司占有,一部分土地被这批人所取代,特别雍乾时期,册封土司的同时也委以重任于黑彝,发给委牌,让黑彝们在家支内部选择任派人选。封建王朝采取的策略导致该地的彝族土著黑彝势力的崛起,黑彝们贱视体力劳动,鼓吹血统论,强调本土文化,在经济、政治的权利上让本土人做主,以家支、婚姻为依托,挟裹并威胁土司的权力,通过发动战争取代彝族兹莫的统治,在战争上节节取胜,迫使彝族兹莫土司所在的官府衙门不断搬迁。如“彝族沙马土司最早的衙门在今美姑县的沙马马陀,在明代中叶沙马土司遭到黑彝家支的攻击而迁至拉木阿觉。在清乾隆年间,沙骂土司又遭黑彝家支的攻击,被迫退至格多觉马、尔世窝苦、古里拉达等地,到清末才退至雷波的雷池、阿里米、大坪子一带。”[8]( P. 75)黑彝的攻击使彝族兹莫土司的管辖范围日益锐减,缩小到与汉区相近的边缘地带,据统计在明末彝族兹莫的管辖区域仅占凉山 10% 的领地。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凉山彝区腹地几乎被黑彝势力所占据,土司制度逐渐走向没落,随着清朝的改土归流的席卷,凉山黑彝势力范围不断扩大,与彝族土司抗衡,不服中央王朝的管制,叛乱频率高,为了更好地实现中央王朝的政令的推进,清朝统治者改变了政治策略,任用彝族土司镇压当地的叛乱。如《清高宗实录》卷一百十记载: “凉山野夷不法,土司聚姑擒献凶手,复授阿都正长官司。”可以说,中央王朝在凉山因地制宜继续沿用土司政策,改土归流政策没有大范围地在凉山彝区推广。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四、土司政策在凉山彝区的历史评述

土司土官制度肇始于元朝,它是在秦迄宋羁縻治策基础上的创新和改革。羁縻政策在管控方面是和缓的、宽泛的、笼统的,即强调因俗而治,不干涉地方土酋、夷帅的处理内部事务,导致土酋权力膨胀,不能有效地置喙并节制土酋的权力,然而土司政策沿袭着“其义在于羁縻勿绝,从本俗职权以行,不改其旧以顺俗施化”之要义,把中央王朝的政令借助于彝族兹莫土司传达于该地,保证了中央王朝的政治权威在地方的渗透及发展,改善了西南彝地的民族关系,保证边地的稳定,彝地的发展,实现国家的大一统的政治策略。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 一) 土司政策对凉山彝区的影响

元朝在四川与云南设立了行省,贵州地区则分属相邻行省管辖,行省下为路、府、州、县,又在省、路之间设宣慰司,如在四川彝区设有叙南等处蛮夷宣抚司等,罗罗斯所辖建昌、德昌、会川三路都设置了军屯、民屯。保证中央王朝政令的传达和畅通,加强了土官的法制化管理,规范了土官土司制度。册封一些当地首领,世代承袭,作为土官管辖的地方,不仅有官署衙门,还任用和组建当地的土兵为官署服务,如在四川西昌地区建立由当地乡兵组成的“罗罗斯军”军队。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元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土司制度,是借助于当地土酋力量加强对当地人民的统治。作为西南边陲的凉山彝区,土司制度的建立是通过委任彝族最高等级兹莫以官职的形式划分为文官与武官,武官和文官的土司们在其管辖的区域,需任用自己的家人及一些训练有素的人士担任重要的行政职务,并把大量的土地、村庄、生意( 如采矿、伐木和饲马) 分封给这批人,这批人以土司委托人的身份,拥有对土地一定程度的享有权和独立权,特别是在明朝中后期,土司把地方的行政权力、财政经济权力、军事活动上的权力由这类属下担任,土司对他们依赖程度的加强,他们的权限无限制的扩大,成为新型的领袖对抗土司,在彝区被称为黑彝头人势力的代表,黑彝们大肆强调血统论,以家支、婚姻为支撑,不断地与土司们展开殊死的较量,取得战争中的优势,使土司的地盘不断缩水。如 16 世纪中叶,阿陆、马家二家支,联手击败利利土司,把利利土司赶至昭觉三湾河一带。17 世纪中叶,利利土司衙门遭黑彝八且、糯米二家支联手攻击,利利土司衙门,又迁至西面的沙木沟。17 世纪末叶,黑彝恩扎、阿侯二家支,又联手击败阿卓土司,将其赶到凉山的雷波县。可以说,在黑彝强大势力的助推下,受王朝加封时间最长的、历史最悠久的、势力范围最广的利利土司已走向没落,宣告着封建王朝所实施的土司制度在凉山的土崩瓦解,土司们慢慢地退出历史的舞台,中央王朝改变了政治策略,加强委派流官取代土司的权限,实现对凉山的直接渗透,改土归流政策随之提上日程。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 二) 土司政策对凉山彝区的意义评说

元明清统治者在西南边地实施的土司政策是成功的,把边疆少数民族统一归划入中央王朝的版图中,为实现少数民族乃至整个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创造了条件。西南边地彝区的土司制度作为封建王朝驻守边疆重中之重的政策之一,发挥着强大的执行效力。一方面中央王朝保护地方的土司,土司的文官、武官都由王朝任免,维护土司的权威,以便在当地代表中央王朝发号政令,实现了中央王朝依靠土司当地人的政治身份,使土司管理制度法制化,实现中央王朝间接地把政权涉入到边疆领地。如历代封建王朝一直沿用:“镇 边 疆 者,当 率 旧 部; 服 夷 狄 者,当 用 世族。”[9]( P. 144)另一方面,地方土司依靠中央王朝,接受王朝的封号诰命,使自己的统治形式在当地合法化,实现土司凭借传统势力和影响力加强对地方的统治,“土司有私人武装,自设衙门、监牢,自署‘舍把’、‘土目’等掌管各种军政钱粮事务的吏员,还有种种特权,且世代相袭。”[10]( P. 336)土司权限的扩大,当王朝势力衰弱时,凉山彝区由于身处边地,天高皇帝远,任意而为之,日渐疏离朝廷,不服统辖,土司之间的相互斗争,互相雄长、割据一方、凌辱百姓,甚至揭竿而起公开反叛朝廷,中央王朝不得不改变“以夷制夷”的政策方略,加紧对贵州、云南、凉山彝区土司们收权管理,到清王朝中后期采纳鄂尔泰提出的: “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11]( P. 14204)之建议,土司政策逐渐被改土归流政策所取代。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结语

土司制度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从形成、发展、兴盛到改土归流,直至废止经历了 800 多年,是封建中央王朝针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不同于内地的政治策略,经过若干朝代统治经验,逐渐形成的一套完整的统治制度,是对少数民地区实施间接统治的政治制度,可以说是宽松的羁縻政策转型下的创新。元明清在凉山彝地实施的土司政策基于不打破彝区原有的社会模式,试图运用顺俗施化,因人授政的方式,让彝区人民“知君臣父子之道,礼乐教化之事,以使能够同于中国”的民族同化政策。可以说,中央王朝推行的土司政策早期突显出一定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因俗而治地实现王朝对地方的统治与管理,利于安边息民,改变并打破了西南边地彝区的一片散沙的局面,使彝区社会经济得到一定的发展。在明代凉山的建昌、越嶲一带出现“汉夷相安”之局面,促进了彝族人民与其他民族的往来,使边地的部分彝区纳入到国家的政治统治的版图,促进了彝区的发展与进步,促使封建王朝大一统思想根植于民心。同时,土司政策服务于封建王朝,不可避免地带有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思想,以大兵压境流血冲突武力镇压之手段,激起了彝地人民的反抗,使彝地的土司制度举步维艰,最终走向衰亡。黑格尔说: 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我们一方面既要看到土司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但也要看到它存在一定的弊端。否则,它就不会消亡了。KTt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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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赵尔巽. 清史稿( 第 14 册) [Z]. 北京: 中华书局,1977.

原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8年第3期,原刊责任编辑: 孙国英。
作者:吴桃,系西南民族大学彝学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 彝族民间文学、彝族社会与文化。
文字来源:彝学微信公众号;主编:巫达;推文编辑:邱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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