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普者黑生态文化整体性研究
摘要:普者黑景区作为滇东南喀斯特地貌与湿地生态的典型代表,依托“山水相依、民族共生、湿地滋养”的独特格局,形成了兼具自然生态价值与民族文化价值的“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本文以生态文化整体性理论为核心,采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研法、案例分析法,系统剖析普者黑共生系统的构成要素、内在关联与运行机制,探究当前系统面临的生态退化、文化异化、协同不足等现实困境,结合仙人洞村实践等典型案例,提出“生态筑基、文化铸魂、协同赋能”的整体性保护与发展路径,为喀斯特地区湿地生态保护、民族文化传承与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范式。
关键词:普者黑;共生系统;生态文化;整体性;喀斯特湿地;民族传承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指引下,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的协同发展已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命题。喀斯特地貌作为典型的脆弱生态系统,其湿地资源不仅承担着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功能,更承载着周边民族世代积淀的生产生活智慧与文化基因。普者黑景区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总面积388平方公里,拥有16个湖泊、265个溶洞、3万余亩荷花湿地,构成“湖中有峰、峰中有洞”的独特喀斯特山水景观,同时聚居着彝、壮、苗、白、瑶等多个少数民族,形成了“山水为骨、湿地为脉、民族为魂”的生态文化格局[3][6]。
近年来,随着普者黑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2024年游客量突破58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62亿元,但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3][6]。部分区域出现湿地退化、水质污染、民族文化表层化等问题,原本相互依存、协同共生的“山水—民族—湿地”关系遭到冲击,生态文化的整体性面临解构风险。在此背景下,以整体性视角剖析普者黑共生系统的内在逻辑,破解发展困境,实现生态、文化与旅游的协同发展,不仅是普者黑自身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我国喀斯特地区生态文化保护的重要课题。
(二)研究意义
1. 理论意义:丰富生态文化整体性理论在喀斯特湿地与民族聚居区的应用场景,构建“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的分析框架,厘清自然生态系统与民族文化系统的内在关联,填补喀斯特地区湿地生态与民族文化协同研究的局部空白,为同类区域的生态文化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与思路。
2. 实践意义:精准识别普者黑共生系统面临的现实困境,结合当地实践经验提出可操作的整体性保护与发展路径,为普者黑景区生态湿地保护、民族文化活态传承、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提供实践指导,同时为我国西南喀斯特地区“生态—文化—旅游”协同发展提供可借鉴的范式。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关于生态文化共生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以“人与自然共生”为核心,形成了生态伦理学、文化生态学等相关理论,重点关注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以及原住民文化与自然环境的互动关系,但针对喀斯特地区“山水—民族—湿地”三位一体共生系统的专项研究较少,且与我国民族地区的文化语境、发展现状存在差异。
国内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维度:一是普者黑单一要素的研究,包括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民族文化传承、旅游开发等,如管鹏(2025)聚焦普者黑民宿产业,提出“文化基因解码—生态价值转化—服务体系重构”的优化路径[3][6];二是生态与文化协同的研究,多探讨旅游开发背景下生态保护与民族文化传承的矛盾与协调,但多数研究缺乏整体性视角,未能将山水、民族、湿地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剖析其内在共生机制与系统运行规律,对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协同演化研究不够深入,且针对性的整体性解决方案较为匮乏。
(四)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1. 研究方法:采用文献研究法,系统梳理生态文化整体性、共生理论、喀斯特湿地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等相关文献,奠定研究的理论基础;采用实地调研法,深入普者黑景区核心区域(仙人洞村、普者黑村、湿地保护区等),通过访谈、观测、数据收集等方式,掌握共生系统的现状与困境;采用案例分析法,以仙人洞村“守住生态底色、抓牢文化灵魂、抱团共富”的实践为典型案例,剖析其共生发展的经验与启示[1]。
2. 技术路线:明确研究主题与研究意义→梳理相关文献与理论基础→剖析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的构成与运行机制→识别系统面临的现实困境→结合典型案例提出整体性保护与发展路径→总结研究结论与展望。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1. 创新点:以“整体性”为核心视角,突破单一要素研究的局限,将山水、民族、湿地视为有机共生的整体,系统剖析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与协同运行机制;结合普者黑具体实践,提出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整体性解决方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结合。
2. 不足:受调研范围与时间限制,对普者黑共生系统的长期演化规律跟踪研究不足;部分数据(如湿地生态退化的具体量化数据)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后续研究可结合长期监测数据,深化系统运行机制的研究。

二、相关理论基础
(一)生态文化整体性理论
生态文化整体性理论核心观点是:自然生态系统与人类文化系统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二者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传递形成协同共生的关系,任何单一要素的破坏都会影响整个系统的稳定与发展。该理论强调,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不能孤立进行,需从整体视角出发,兼顾自然生态的完整性与文化系统的连续性,实现人与自然、文化与生态的和谐共生。这一理论为本文分析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的构成、关联与困境提供了核心理论支撑,指导我们从整体层面构建保护与发展路径。
(二)共生理论
共生理论由生物学家提出,后延伸至社会、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其核心是“相互依存、协同演化”。在本文中,共生理论主要用于解读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三者之间的关系:山水为湿地提供生存载体、为民族提供生产生活空间,湿地为山水涵养水源、调节生态,民族为山水与湿地的保护提供文化支撑与实践力量,三者形成“互利共生、相互制约”的共生关系,任何一方的失衡都会导致整个系统的紊乱。
(三)喀斯特湿地生态理论
喀斯特湿地是喀斯特地貌与湿地生态系统的结合体,具有生态脆弱性、水文特殊性、生物多样性等特征,其生态功能主要包括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调节区域气候等。普者黑湿地作为滇东南重要的候鸟栖息地,现有鸟类222种,其中一级保护鸟类2种、二级保护鸟类24种,是喀斯特湿地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4]。喀斯特湿地生态理论为本文分析普者黑湿地的生态功能、退化原因及修复路径提供了理论依据。
(四)民族文化传承理论
民族文化传承理论强调,民族文化是民族群体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生产方式、生活习俗、文化符号的总和,其传承与发展依赖于特定的自然环境与社会语境。普者黑各民族在与山水、湿地的长期互动中,形成了独特的生态文化习俗,如彝族“盛满鱼虾的湖泊”的命名体现对自然的敬畏,撒尼人的祭密枝节强化“人是自然全息子”的认知[2],这些文化习俗不仅是民族身份的象征,更是湿地与山水保护的重要文化支撑,为本文分析民族文化与生态系统的协同关系提供了理论指导。

三、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的构成与运行机制
(一)共生系统的构成要素
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是由自然生态要素(山水、湿地)与人文要素(民族)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三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形成了“自然滋养人文、人文反哺自然”的良性循环,各要素的核心内涵与功能如下:
1. 核心要素一:山水——共生系统的空间载体
普者黑的山水资源以喀斯特地貌为核心,由312座孤峰、54个相连湖泊、83个溶洞构成,形成“峰林、湖泊、溶洞、田园”四位一体的山水格局[5]。山水不仅是整个共生系统的空间载体,更是湿地形成与发展的基础——山峰为湿地提供水源涵养与地形支撑,湖泊为湿地提供水文补给,溶洞参与区域水循环,共同维系着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同时,山水资源为周边民族提供了生产生活空间,彝族、壮族等民族依山而居、逐水而耕,形成了与山水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如渔耕结合、山地种植)与生活习俗,山水成为民族文化形成的自然根基。
2. 核心要素二:湿地——共生系统的生态纽带
普者黑湿地是我国西南地区典型的喀斯特湿地,湿地率达66.37%,涵盖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等多种类型,92%水域达到Ⅱ类标准,负氧离子含量均值达2800个/cm³[3][6]。湿地作为共生系统的生态纽带,承担着三大核心功能:一是生态调节功能,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为山水生态系统提供保障,近年来通过退田还湖、退耕还湿等举措,湿地生态修复成效显著,成为桃花水母、钳嘴鹳等珍稀物种的栖息地[4][8];二是物质供给功能,为周边民族提供鱼类、水生植物等生产生活资源,支撑着渔猎、农耕等传统生产方式;三是文化承载功能,湿地是民族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如彝族的渔猎祭祀、壮族的泼水节等,都与湿地有着密切关联,形成了独特的湿地文化。
3. 核心要素三:民族——共生系统的人文主体
普者黑景区聚居着彝、壮、苗、白、瑶等多个少数民族,其中彝族撒尼支系是核心聚居民族,仙人洞村、普者黑村等村寨保留着完整的撒尼人传统生活方式[1][3]。民族作为共生系统的人文主体,其生产生活方式、文化习俗、价值观念直接影响着山水与湿地的保护与发展:在生产方式上,各民族形成了“顺应自然、适度利用”的生态智慧,如彝族的休渔制度、壮族的梯田耕作,实现了对山水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在文化习俗上,民族节庆(花脸节、火把节、三月三)、传统技艺(刺绣、竹编、土陶)、民间传说(阿诗玛后裔迁徙传说)等,都蕴含着对山水、湿地的敬畏与保护理念[3][5];在实践行动上,村民通过自主参与生态保护、村庄改造,成为山水湿地保护的重要力量,仙人洞村党员干部带头拆违、村民共同参与污水治理的实践,就是民族主体作用的生动体现[1]。

(二)共生系统的内在关联
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三者之间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内在关联,构成了完整的共生链条。
1. 山水与湿地的共生关联:山水是湿地的“生存根基”,山峰的水源涵养的功能为湿地提供稳定的水文补给,溶洞的水循环作用调节湿地水位,地形地貌决定湿地的分布格局;湿地是山水的“生态屏障”,湿地的植被覆盖减少水土流失,净化山水间的水质,调节区域气候,维系山水生态系统的稳定,二者形成“山水滋养湿地、湿地守护山水”的良性循环。
2. 山水与民族的共生关联:山水为民族提供生存空间与物质资源,民族的生产生活依赖于山水资源,形成了与山水相适应的生产方式与文化习俗;民族通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形成了保护山水的生态智慧与文化规范,如禁止乱砍滥伐、乱捕滥杀的村规民约,主动维护山水生态的完整性,二者形成“山水养育民族、民族守护山水”的共生关系。
3. 湿地与民族的共生关联:湿地为民族提供物质供给(鱼类、水生植物)与生活便利(灌溉、饮用水),支撑民族的渔耕生产与日常生活;民族在长期与湿地的互动中,形成了保护湿地的文化理念与实践行动,如彝族“护水即护生”的集体共识、仙人洞村“临湖不建餐馆”的规矩,避免湿地污染,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1][2],二者形成“湿地滋养民族、民族呵护湿地”的协同关系。
(三)共生系统的运行机制
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的稳定运行,依赖于“生态循环机制、文化传承机制、协同调控机制”三大核心机制的协同作用,三者相互配合、相互支撑,确保系统的动态平衡。
1. 生态循环机制:这是共生系统运行的基础机制,主要实现山水、湿地之间的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山峰的降水补给湖泊与湿地,湿地的植被净化水质,涵养的水源渗透至地下,补充溶洞水与地下水,再通过地表径流回流至湖泊与河流,形成完整的水文循环;湿地中的水生植物、鱼类、鸟类与山水间的植被、动物形成食物链,实现能量传递与物质循环,维系生态系统的稳定。近年来,普者黑采用膜生物反应器处理污水,回用率达75%,进一步完善了生态循环机制[6]。
2. 文化传承机制:这是共生系统运行的人文保障机制,主要实现民族文化与生态理念的代代相传。通过家庭传承(如长辈传授渔猎技艺、刺绣技艺)、社群传承(如村寨集体活动、节庆仪式)、环境传承(如民族在山水湿地中开展生产生活,潜移默化传递生态理念)三种方式,将民族的生态智慧、文化习俗、保护理念传递给后代,确保民族文化与生态保护理念的连续性,为共生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文化支撑[2][3]。
3. 协同调控机制:这是共生系统运行的核心调控机制,主要协调山水、民族、湿地三者之间的关系,化解矛盾、实现协同。一方面,民族通过村规民约、文化习俗等非正式制度,调控自身的生产生活行为,避免过度利用山水湿地资源;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政策引导、监管执法、生态修复等正式手段,规范旅游开发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与民族文化,如丘北县制定景区发展正负面清单、开展5A复核自查整改等[7];同时,市场主体通过旅游产品创新,推动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的市场化转化,形成“政府—市场—村民”三方协同的调控格局,确保共生系统的动态平衡。

四、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面临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随着普者黑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的平衡被打破,出现了生态退化、文化异化、协同不足等一系列现实困境,严重影响了系统的整体性与可持续性,具体表现如下:
(一)生态层面:湿地退化加剧,山水生态受损
1. 湿地生态退化明显:受旅游开发与人类活动的影响,普者黑部分湿地出现面积缩减、水质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早年仙人洞村因排污管网配套不足,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湿地,导致部分区域发黑变臭,湖水失去往日灵动[1];虽然近年来通过污水治理、湿地修复等举措,水质得到改善,但部分区域仍存在旅游垃圾污染、养殖废水排放等问题,影响湿地生态功能的发挥。同时,湿地植被遭到破坏,部分水生植物被过度采摘,导致湿地的净化能力与涵养水源能力下降。
2. 山水生态受到冲击:旅游开发过程中,部分区域的山体遭到开挖,植被被破坏,导致水土流失加剧;湖泊周边的过度建设(如民宿、餐饮设施)占用生态空间,影响湖泊的水文循环;游客的大量涌入导致山水间的垃圾增多,污染环境,破坏了山水生态的完整性。此外,低空飞行、水上运动等新业态的开发,也对山水生态造成一定的干扰[7]。
(二)文化层面:民族文化异化,传承面临断层
1. 民族文化表层化、商业化:旅游开发过程中,民族文化被过度商业化包装,成为吸引游客的“噱头”,失去了原本的文化内涵。76%的民宿仅使用图腾纹样、民族色彩等视觉符号,文化体验活动同质化严重,“花脸节”活动重复率达83%,缺乏深度文化解读[3][6];民族服饰、传统技艺等成为商品,其文化价值被弱化,原本的生产生活意义逐渐消失。
2. 民族文化传承面临断层: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少数民族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民族文化的传承主体流失;年轻一代受现代文化的影响,对本民族的文化习俗、传统技艺、生态理念缺乏了解与认同,不愿主动传承,导致民族文化的传承出现断层。同时,民族语言的使用率下降,民间传说、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失传风险[3]。
3. 文化与生态的关联弱化:部分民族群众为追求经济利益,放弃了原本“顺应自然、适度利用”的生态智慧,过度参与旅游经营、资源开发,忽视了对山水湿地的保护,导致民族文化中“敬畏自然、守护生态”的核心内涵被弱化,文化与生态的协同关系遭到破坏。

(三)协同层面:三者联动不足,系统失衡严重
1. 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协同不足:旅游开发过程中,部分企业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生态保护,违规建设、过度经营等行为时有发生,导致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日益凸显;虽然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但监管力度不足,部分政策未能有效落实,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协同机制不完善[7]。
2. 民族文化与生态保护协同不足:民族文化的传承与生态保护缺乏有效联动,部分生态保护措施忽视了民族文化的特殊性,未能充分发挥民族文化在生态保护中的作用;同时,民族文化的开发过程中,未能充分结合生态保护理念,导致文化开发与生态保护脱节,甚至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3. 政府、市场、村民三方协同不足:政府的政策引导与监管未能充分兼顾市场利益与村民需求,部分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市场主体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得不到充分保障,参与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的积极性不高,部分村民甚至为追求个人利益,破坏山水湿地资源与民族文化[1][7]。
(四)管理层面:规划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
1. 整体性规划缺失:目前普者黑景区的规划多侧重于旅游开发与单一生态要素的保护,缺乏对“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的整体性规划,未能充分考虑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导致规划的系统性、科学性不足,难以实现系统的协同发展[7]。
2. 监管机制不健全:生态保护、文化传承、旅游开发的监管职责划分不清晰,存在交叉监管、监管空白等问题;对旅游企业的违规经营、村民的破坏行为处罚力度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湿地生态监测、民族文化保护监测的体系不完善,缺乏长期、系统的监测数据,难以及时发现并解决系统面临的问题[4][7]。

五、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整体性保护与发展的实践案例——以仙人洞村为例
(一)案例概况
仙人洞村位于普者黑景区核心区,是彝族撒尼支系的聚居村寨,196户村民中180多户经营民宿餐饮,其中160多户来自本乡本土[1]。该村曾经是半年借粮度日的“口袋村”,1993年率先走上乡村旅游之路,但在粗放发展阶段,出现了私搭乱建、水质污染、同质化竞争等问题,共生系统面临严重失衡[1]。近年来,仙人洞村以“守住生态底色、抓牢文化灵魂、抱团共富不跑偏”为理念,探索“山水—民族—湿地”共生发展的实践路径,实现了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与旅游发展的协同共赢,2015年村集体总收入达3000余万元,人均纯收入突破三万元,2024年人均纯收入近六万元,成为普者黑共生系统保护与发展的典型范例[1]。
(二)实践举措
1. 生态筑基:修复湿地生态,守护山水本色。仙人洞村率先开展村庄改造,党员干部带头拆除私搭乱建的“火柴盒”式房屋,邀请专业设计团队规划村庄风貌,严格按照撒尼民居特色建设红墙土瓦的民居,立下“建矮不建高”的规矩,保住传统风貌与山水视野[1];完善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杜绝污水排入湿地,推动湿地生态修复,使周边湖水水质逐步恢复优良[8];制定村规民约,禁止乱捕滥杀、乱砍滥伐,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山水湿地保护。
2. 文化铸魂:传承民族文化,避免文化异化。村里注重民族文化的活态传承,组织村民开展刺绣、竹编等非遗技艺培训,举办火把节、花脸节等传统节庆活动,邀请游客参与体验,让民族文化在实践中得以传承[1][3];规范民宿经营,引导民宿融入撒尼文化元素,打造“火塘文化”等主题民宿,避免文化符号表层化;设立乡愁书院,展示民族文化资料,开展文化宣讲,增强村民与游客的文化认同[5]。
3. 协同赋能:构建共享机制,推动三方联动。建立“村民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协同机制,规定外来资本进入需经村委会批准,阻挡过度开发[1];构建全员参与、共享红利的模式,鼓励有能力的村民自主经营民宿餐饮,无经营能力的村民出租房屋或参与景区务工,对弱势群体实施“一户一帮扶方案”,确保致富路上不落下一户[1];制定“做住不做吃”“临湖不建餐馆”的规矩,既保护湿地生态,又打破资源垄断,实现村民公平受益[1];与高校、企业合作,开发文创产品、研学课程,推动文化与生态价值的市场化转化[3][6]。
(三)案例启示
仙人洞村的实践表明,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与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文化为魂、村民主体、协同赋能”的原则。一是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基础设施完善、生态修复、制度约束,守护山水湿地的生态本色;二是要注重民族文化的活态传承,避免商业化、表层化,让民族文化成为生态保护的精神支撑;三是要构建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政府的引导作用、市场的推动作用,实现生态、文化、旅游的协同共赢;四是要立足系统整体性,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实现山水、民族、湿地三者的良性互动。

六、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整体性保护与发展的路径
结合普者黑共生系统的构成特征、运行机制与现实困境,借鉴仙人洞村的实践经验,以“生态筑基、文化铸魂、协同赋能、管理提质”为核心,构建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与发展路径,实现系统的协同演化与可持续发展。
(一)生态筑基:强化湿地与山水生态保护,筑牢共生系统根基
1. 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大对普者黑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力度,实施退田还湿、退耕还湿、退塘还湿等项目,扩大湿地面积[4][7];加强湿地水质监测与治理,严控旅游垃圾、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等污染物排放,推广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确保湿地水质持续改善[6][8];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建立珍稀物种保护基地,加强对桃花水母、钳嘴鹳等珍稀物种的保护,恢复湿地植被,完善湿地生态系统[4]。
2. 加强山水生态保护:严格管控山体开挖、植被破坏等行为,实施山体植被恢复工程,减少水土流失[7];规范湖泊周边的建设活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禁止违规建设民宿、餐饮设施,保护湖泊的水文循环与生态空间;加强山水间的垃圾治理,建立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引导游客与村民树立生态环保意识,杜绝垃圾污染。
3. 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完善湿地保护、山水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村规民约,明确生态保护的责任主体与处罚标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1][7];建立生态监测体系,对湿地水质、生物多样性、山体植被等进行长期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生态问题[4];推动生态保护市场化,探索生态补偿机制,鼓励企业、村民参与生态保护,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收益的双赢。
(二)文化铸魂:推动民族文化活态传承,强化共生系统人文支撑
1. 挖掘民族文化内涵,避免文化异化:深入挖掘普者黑各民族的生态智慧、文化习俗、民间传说、传统技艺等核心内涵,重点挖掘彝族“盛满鱼虾的湖泊”命名背后的生态认知、祭密枝节的生态理念等[2],打造具有地域特色与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规范旅游开发中的文化包装,避免过度商业化、表层化,让民族文化的内涵得以彰显。
2. 构建民族文化活态传承体系:建立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开展非遗技艺培训、民族语言教学、民间传说宣讲等活动,培育民族文化传承主体[3][5];举办火把节、花脸节、三月三等传统节庆活动,邀请村民与游客参与,让民族文化在实践中得以传承与传播[1][7];推动民族文化与教育、旅游相结合,将民族文化融入学校教育,开发文化研学课程,让年轻一代了解并认同本民族文化[3][7]。
3. 强化文化与生态的协同关联:挖掘民族文化中的生态理念,将“敬畏自然、守护生态”的理念融入生态保护宣传与实践中,引导村民与游客树立生态环保意识[2];推动民族文化与生态保护的深度融合,将民族文化元素融入湿地修复、山水保护等工程中,让文化成为生态保护的精神支撑,实现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发展。

(三)协同赋能:构建三方联动机制,推动系统协同发展
1. 完善政府引导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编制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整体性规划,统筹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与旅游开发,明确三者的发展定位与协同路径[7];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的扶持力度,引导旅游企业、村民参与共生系统的保护与发展;加强监管执法,规范旅游开发行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民族文化的违规行为[7]。
2. 发挥市场推动作用:引导旅游企业树立“生态优先、文化为魂”的发展理念,开发生态旅游、文化体验等特色旅游产品,如湿地观鸟研学、民族非遗体验、山水康养度假等[3][5][7];推动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打造主题民宿集群,延伸“民宿+农业+文创+科技”的产业链,实现生态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转化[3][6];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生态修复、文化传承等相关研究,为共生系统的保护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 强化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与收益权,建立村民参与机制,鼓励村民参与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与旅游开发的全过程[1][7];开展生态环保与文化传承培训,提高村民的生态意识与文化素养,引导村民主动守护山水湿地、传承民族文化[7];完善利益共享机制,通过土地流转、民宿经营、务工就业等方式,让村民从共生系统的保护与发展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激发村民的参与积极性[1]。
(四)管理提质:完善规划与监管体系,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1. 编制整体性规划:立足“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的整体性,编制科学、系统的总体规划,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文化传承底线、旅游开发边界,统筹山水保护、湿地修复、文化传承、旅游开发等各项工作[7];加强规划的执行力,严格按照规划推进各项建设与保护工作,避免盲目开发与重复建设。
2. 健全监管机制:明确生态保护、文化传承、旅游开发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市场自律、村民监督”的多元监管体系,避免交叉监管与监管空白[7];加强对旅游企业、民宿经营、游客行为的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完善生态监测与文化监测体系,建立长期监测数据库,及时掌握系统运行状况,针对性解决存在的问题[4]。
3.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现场宣讲、科普教育等多种方式,宣传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的价值,普及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的理念[7];引导游客树立文明旅游意识,规范自身行为,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与民族文化;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普者黑共生系统的保护与发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七、结论与展望
(一)研究结论
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是自然生态与人文文化长期协同演化的产物,由山水(空间载体)、湿地(生态纽带)、民族(人文主体)三大核心要素构成,三者通过生态循环机制、文化传承机制、协同调控机制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共生关系,共同维系着系统的稳定与发展。当前,该共生系统面临着湿地退化、山水生态受损、民族文化异化、协同不足、管理不完善等现实困境,严重影响了系统的整体性与可持续性。
借鉴仙人洞村的实践经验,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与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文化为魂、协同赋能、管理提质”的原则,通过强化生态保护筑牢系统根基、推动文化活态传承强化人文支撑、构建三方联动机制推动协同发展、完善规划监管体系保障稳定运行,实现生态、文化与旅游的协同共赢,让“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持续发挥生态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
(二)研究展望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与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的保护与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未来的研究可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加强长期跟踪研究,结合湿地生态监测、民族文化传承监测等数据,深入分析共生系统的演化规律,完善整体性保护与发展路径;
二是扩大研究范围,将普者黑与周边喀斯特湿地、民族聚居区进行对比研究,总结共性经验,为同类区域的生态文化保护提供更多借鉴;三是结合数字化技术,探索“数字赋能”的共生系统保护与发展模式,如利用AR导览、智慧监测等技术,提升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的效率,推动普者黑“山水—民族—湿地”共生系统实现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3][6][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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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管鹏,男,彝族,1978年12月生,群文馆员,现供职于丘北县文化和旅游局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长期深耕边疆民族地区,潜心文学创作与民族文化研究,从多彩的民族文化沃土中汲取养分,创作涉猎散文、诗歌、小说、戏剧、新闻、歌曲及民族文化研究等多个领域。笔耕不辍,累计600余篇(首、则)作品刊发于《人民日报》《民族文学研究》《歌剧》《云南日报》《民族音乐》《云南民族》《今日民族》《民族时报》《云南群众文化》及彝族人网、今日头条、知乎、小红书、美篇等各级报刊与网络平台,多次获行业表彰,多部作品斩获各类奖项。学术研究横跨历史学、民族学、人类学、生态学等,长期致力于边疆民族文化的挖掘、传承与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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